春秋公羊传注疏·注“事以三成”。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解云:即长狄之三国,共成其异是也。言不可苟指一者,明知其异,亦不苟指一事而已。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公羊传注疏·其使,所吏反。春秋左传正义·夫音扶。朝如字。春秋胡传考误·春秋胡传考误(3)仪礼注疏·注“酬币”至“诸侯”。周礼注疏·释曰:在军为甲士著甲,余者不服甲。但此旅贲勇士卫王,故被甲而趋也。礼记正义·注“大祖”至“君庙”。礼记纂言·宋襄公其夫人醯醢百瓮曽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2)孝经·士章第五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公羊传注疏·犁,力知反,又力兮反。 春秋公羊传注疏·注“故自宣成”至“四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