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恶,乌路反,下“恶卫”同。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公羊传注疏》 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归之于者何?归于者何?归之于者,罪巳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罪未定,则何以得为伯讨?此难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左传正义·麟,本又作𬴊,吕辛反。俘,芳夫反。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306)周官总义·周官总义(56)周礼述注·穴氏掌攻蛰兽各以其物火之礼记正义·“乐得其反,则安”者,言乐能知吉凶之归而得其反,则安静而不流放也。陈氏礼记集说·陈氏礼记集说(45)御定康熙字典·诀□弓居○○圭君涓○矍(51)陈氏尚书详解·陈氏尚书详解(38)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公羊传注疏·注“公以”至“上说是”。 春秋公羊传注疏·难,乃旦反,下“方难”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