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清规证义记》
证义曰。衣钵为住持心腹之人。行住相随。财物重托。凡住持名誉。资财损益。全在此执。不可不慎。摭古云。石窗恭师。道行孤峻。优于才力。久依天童宏智。细大执务。靡不历试。归省时。其母曰。汝为人主事。苟不明因果。将累我于地下。恭曰。某于常住。毫发不欺。无足虑也。噫。充执务而能毫发不欺者。斯无愧矣。
汤药
外则典座。内则汤药。应时供奉住持汤点。左右应接。佐助衣钵。抚恤行者。此执须丰俭得宜。尤严戒背众饮食。
证义曰。衣钵为住持心腹之人。行住相随。财物重托。凡住持名誉。资财损益。全在此执。不可不慎。摭古云。石窗恭师。道行孤峻。优于才力。久依天童宏智。细大执务。靡不历试。归省时。其母曰。汝为人主事。苟不明因果。将累我于地下。恭曰。某于常住。毫发不欺。无足虑也。噫。充执务而能毫发不欺者。斯无愧矣。
汤药
外则典座。内则汤药。应时供奉住持汤点。左右应接。佐助衣钵。抚恤行者。此执须丰俭得宜。尤严戒背众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