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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略纂·第四十八卷(3)

《瑜伽师地论略纂》

唐 窥基撰

论云如是菩萨于说法方便善巧于说所作方便善巧者。说法威仪。名于说善巧。称机宜说名于说所作。又所诠合理。名于说善巧。称机益物。名于说所作。

第十地。论云得一切佛相称妙座身诸眷属者身得妙座。谓十河沙诸佛世界量。诸小菩萨。坐华座。四边围绕。名眷属。

论云一切行相一切智智灌洒其顶者。谓以法水灌洒其头。名一切行相。此乃一切智。智之所作也。一一勘经。大有配判文。

论云又此菩萨自如大云未现等觉无上菩提若现等觉无上菩提者。第十地有三心。一入。二位。三满。此满心中。名等觉菩萨。如来名妙觉。其入住不名等觉。若在入住二心。名未现等觉。若在满心。名已现等觉。又等觉是佛。未必是等觉菩萨。言此菩萨在当地。未成等觉。亦能化生。如云雨说法。若成等觉佛已。亦能化生。雨云说法。言与佛相似。如等觉菩萨。名等觉。

论云彼经第三无数大劫。乃至证得最上成满菩萨住者。何故此不言证得如来。答曰此三劫皆在因故。不言证佛。佛三劫外故。又前明二劫文中。皆有次第之言。乃云证得极喜住等。今此第三。无次第之言。故不言如来地。但守自位。

论云若正修行最上上品勇猛精进或有能转众多中劫或有。乃至转多大劫者。此唯论初劫菩萨。地前有超故。何以得知者。即次前解三劫中。初劫此就恒常勇猛精进。非不勇猛。故知初劫有不勇猛。故得说超。又前解第二劫云。此即决定。以是菩萨得清净意乐。决定勇猛精进故。故知二劫以去。无不勇猛。不可说超一切时。恒精进也。故起烦恼但为利生。

论云又由如是所说十二诸菩萨住经三无数大劫时量能永断一切烦恼障品所有粗重及断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等。乃至如其次第修断资粮者。此中烦恼所知二障。初地断分别现行种子。并断其修道烦恼。以得见道时。烦恼上中二品伏不行。唯有下品在。至第八地。又伏此下品现行。毕竟不生故。

论云第八地毕竟断非是断种也。在金刚心。断彼三品种子。其所知障。第七识。十地中入观出观。或起不起。在金刚心。方并断种。其余诸地。不能伏现行亦不断种。其第六中所知障。随地并种。断如初地。亦起二地障现行。至第八地时。非但断此地障种子。亦伏九地十地现行。毕竟不生。非断彼种。其八地上有漏心间者。间生有漏善心。非起如是障也。是此一段文意。自余别别释之。

论云谓于极喜住中一切恶趣诸烦恼品。乃至皆悉永断一切上中诸烦恼品皆不现行者。法师云。但是能感之业惑。皆见道时断。若尔云何俱生分别二惑别也。义曰今言断恶趣烦恼者。感恶趣是烦恼。多是分别。今言断者。断诸分别俱生为论。以不善业招故。不同人天。非是多分俱生之惑。上中下不行者。是修道惑。如前说。第七地中言一切烦恼不现前者。此伏下品现行。亦如前说。

论云所知障品粗重有三在皮在肤在肉者。何故烦恼障。不言在皮等。义曰烦恼有品。以三品言之。今此障不然。故以在皮等言也。

论云所余诸住修断资粮者。所智障地地断。何故今言资粮耶。义曰如前已说。虽断自地。由起后地诸惑。此三处断之。并后地自地。永不行故。不同余地。不言资粮也。

论解八法摄大乘。在此十三住摄中云。谓于第一第二住中。于菩萨藏。生信胜解听受思惟者。此二住中。任摄初五法。于此五中。于菩萨藏之一句。摄初三法。生信胜解听受。第四思惟。第五第四闻慧第五思慧。论实以后诸地非无此五据。谓上用增时分齐语。

论云第三住中得胜意乐趣向前行胜修行相者。即摄第六法一分。以初地中得无相。趣向无相之前行。故得一分。

论云于余一切。乃至有加行有功用无相住中得修广大者。此摄第六一分。共初地通摄第六无相修。此皆修习无相。修如此广大。非如初地初得名前行修。

论云于上三种净行所摄菩萨住中修果成满者。此摄第七法。言修成满者。

论云如来住中当知获得究竟出离者。摄第八法修成满也。广勘功德品。

论解以声闻十二住。类菩萨住中。如诸声闻已得证净圣所爱戒为尽上漏增上戒学住菩萨第四住亦尔者。此中声闻。非得初果位时。如菩萨第四住。菩萨第四住。在第二地。离初地故。今准声闻。在初果进趣心中为论故。与菩萨相似。又住果时。亦得类菩萨。以戒得初果。亦有故。何故要以菩萨属初地时。名第四住。前解为胜。共所待故。其下心学慧学。准此在进趣心。应知。

论云如诸声闻善观察所知无相三摩地加行住菩萨第九住亦尔者。三空无色。观心微细。名无相三摩地。即第四禅心。趣向三空故。是三空无相之加行道故。似菩萨第九住。第十成满无相住。准在三空。如理可解。

论云如诸声闻。从此出已。入解脱处住。菩萨第十一住亦尔。即住非想八解脱九无间道。名解脱处。出前三空已。入此有顶解脱处住。名似菩萨第十一住。

论云如诸声闻谓一切相似菩萨第十二住者。即在第九解脱道以去是也。

第三持究竟瑜伽处生品第一者

前明二持。此为第三。第一所学法。必起能学行。即第二持。既学行已便有果利故。次辨菩萨受生果。是因求所遂。故言究竟瑜伽处。此持有五品摄生。为初故言第一。

论解增上生中。云谓最初住作转轮等者。谓初住作一天下王。二住四天下。乃至第八为小千界主。第九为二千世界主。第十菩萨。生摩酰首罗天。即净土其实在下二界间。以无漏业生故。名色究竟上。此据未得法界受用身论。

论解最后生中。法师云。有经云。佛告慈氏。汝婆罗门家生。我刹帝利家生。我是右胁而生。汝是顶上化生。我寿八十。汝年六万岁等。此别有经。与弥勒经相违。勘问。

论云唯除凡地菩萨受生此取有智菩萨为五生者。二说。一云此取第二住也。十住以来菩萨。未入僧祇。不名有智故。二说唯取初地已去。名有智。义意初解为胜。以十住菩萨八相成道故。又增上生。唯言初地。故知简余。生通余住。此有智取前解胜。

摄受品

既受胜生自利圆已。次有益物。故名受摄品论解云菩萨如是于诸有情。摄受无倒转时。当知遭遇。略有十二种艰难事中。下有能治。此十二之善巧方便。初云十一句次第。各对一所治。第十一句。释上第十一十二艰难之事。

论云或于其中应观轻重如其所应而作方便者。即前第一可知或于其中。应审简择补特伽罗。即第二。由审简择前有情故。柔软美语。自不起恼或于其中。攀缘勇猛摄受因转者。即第三。虽物堪少。运心攀缘。布令遍起。摄受因转若发正愿者。即第四。虽无力能。普为营事。俱发正愿。后有为时。普为营助或于其中。制御其心。不令流散。即第五。诸受乐者多著放逸。摄心不散。能离流散或于其中安住其心者。即第六。无能利生安心。恭作后当果心猛利思择者。即第七。起思择心。可摄摄之。不可摄者舍之不生厌倦而自安忍者。即第八。可知或于其中而行放舍者。前释第十意。于此物舍故。不应生取心。而取施与之。或此释前第七。此生可舍。前猛利思择。合择第八或于其中发勤精进炽然无懈者。次第却释前第九。可知。若以此前行放舍。却释前第七者。此即合解第九第十或于其中善巧方便。释前第十一对治。可知而正修行者。释前第十二。可知。或有释。前对治如前配或于其中安住其心下。乃至而自安忍来。解前第六对治或于其中而行放舍。释第七句对治。或于其中发勤精进炽然无懈者。释第八第九第十三句。此中精进为一。炽然为二。无懈为三。如次为三或于其中善巧方便而正修行。合释十一十二。如前释可知。若依地持。此中能治有九句。不可依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