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初二三地至二身见等。
述曰。初地行施二地行戒。三地行修。相同世间。世间有情多作此三福业事故。未能修证菩提分法。今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见等。二身见者。谓初见道已离第六识中分别身见。今此后离第六识中俱生身见。尽处总说名二身见。非今离二。如第四定言灭苦乐。又正断所知障身见等。并永不起烦恼障中身见等。故说二身见名永害。非烦恼身见亦起对治。
论。宁知此与第六识俱。
述曰。问也。
论。第七识俱至为依持故。
述曰。第七识俱身见等法。与无漏道性相违故。七地以前犹有有漏道故。未全伏灭。八地以去无漏相续方永不行。七地以来得现起者。与贪.嗔等余烦恼等为依持故。若此是彼第七识俱。七地以前已许灭者。即贪.嗔等已前应灭无依持故。如八.九.十地。
论。此粗彼细至第六相应。
述曰。又此第六识俱者粗。彼第七识俱者细故。伏有前后。粗者前伏。细者后伏。故此但是第六相应。解深密.七十八等说。世尊此诸地烦恼随眠有几。善男子有三。一者害伴。谓前五地。诸不俱生现行烦恼。是俱生烦恼现行助伴。彼于尔时永不复有。说名害伴随眠。二者羸劣。谓第六.第七地微细现行。若修所伏不现行故。三者微细。谓于第八地已上。从此已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故知所伏第六非七。问因论生论。如何害伴。如断障章已广解讫。
论。身见等言至特违彼故。
述曰。身见等言。非唯贪.痴.慢。及余俱行随烦恼。亦摄无始定.法二爱。定.法二爱特违菩提分法者。以菩提分法得无漏定。及胜无漏教法。及别别法故。前地照了大乘法教仍生爱著。此地教法及念惠等方名为得。今既于定于教法及念惠等起爱。于彼不得自在故。障菩提分故。名特违也。前地迟钝障障定忘所闻思等法。此定但障菩提分。故差别也。
论。由斯四地至亦永不行。
述曰。准前应释。余文易了。无劳重解。
论。五于下乘般至乐涅槃者。
述曰。十地云。身得我慢障。世亲摄论与此名同。前地依觉分观。观身受等及无漏道等。由所知障令善心等故有欣厌。此地真如名无差别。故缘彼道名无差别。生死涅槃既无差别。何得有厌复有欣耶。余文可解。
论。六粗相现行障至便能永断。
述曰。十地云。微烦恼习障。世亲摄论云粗相现行。十地望前五地等说为细。世亲及此论。望后七地说为粗相。亦不相违。由前地观四谛故有二染二净。故障六地无染净道。此地真如名无染净。故缘彼道名无染净。其缘起相望四谛为细。望后障故说此为粗。
论。由斯六地至执有净者。
述曰。缘苦集行流转相为障。执有染是相多现行。即障缘起还灭观。缘灭道净相为障。
论。取净相故至住无相观。
述曰。由取无漏净相故相观多行。未能多时住无相观。即后得智作有相净观也。虽作无相少时能故。解深密云现前观察行流转愚。言现前者。观现前有漏法染也。
论。七细相现行障至便能永断。
述曰。十地云细相习障。世亲同此。由前六地作缘起观。流转还灭尚有生灭微细相故。故名为障。此地真如名种种无别真如。故此道名妙无相道。此细相为障。
论。由斯七地至细灭相故。
述曰。细相现行。执有生者。以行流转以生为首。实皆有灭。于有漏有生且举一生。非不执灭。即执流转相也纯作意求无相愚。即执有灭。即执还灭相也。
论。纯于无相至起有胜行。
述曰。前地尚取还灭细灭相故。纯于无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胜行。今此地中既除此障。能于无相不专勤求。乃于空中起有胜行。所言空者。无相空理。于空中作有行。即真观中起于有观。冥真俗二境。合本后二智。少用功力即能得故。不同五地。十地第九经云。七地以十种方便智发起殊胜行入。彼论解云。无障碍智现在前时。于无作行中生乐心等。无作行者。即空行也。今言非安立行是。
论。八无相中至不任运起。
述曰。文中有四。一出体。二辨相。三即愚。四显有。此初也。十地云。于无相有行障。世亲摄论云。于无相作行。义意大同。余文易了。
论。前之五地至而有加行。
述曰。二辨相也。前之五地观心犹劣。无相观少。第六地中。犹观染净平等如故多住无相。第七地中断微细生灭相故。无相恒续而有加行。与八地等别。
论。由无相中至得二自在。
述曰。未能任运入无相观者。不自在故。未能任运现相及土。明此地已前亦现相土。未名自在。未能任运现故言现相者。即是随欲现何相者即能现之。如现金银等相珠宝等相。皆能现故。此即宽遍。便于相中别建立土自在土自在者。随欲现于大小土等。现金银等色。即能现故。土即狭也。土是假别能依。相是实别所依。相中别分立故。
论。由斯八地至相一分故。
述曰。三即愚也。其文易了。故不解之。
论。八地以上至不违彼故。
述曰。四显有。此地以去一切烦恼虽不现行。微所知障犹可现起。此是第七识。以生空无分别智。及果即是灭尽定等。生空后得智。皆可现行。法执末那不违彼故问若等流后得智法执犹起。八地以上无漏相续。无有一时非此等流。如何可说二观等流别也答由无分别智生法二观近远势用所引故得别也。如前已解。
论。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至便能永断。
述曰。此文有四。一出体二所障。三即愚。四总结。即初二也。十地云。不能善利益众生障。世亲云。于饶益有情不作行。义意亦同前八地中得无相乐。耽著寂灭不肯进修。诸佛七劝方能进趣。故唯自利九地之障。四无碍解利他法故。
论。由斯九地至一切音声故。
述曰。三即愚也。于中有二。初总。后别。别中初标。后释。解深密.七十八云。一者于无量所说法。即是此中义无碍解。无量法句文字。即是此中法无碍解。彼言法者是名身也。句者句身。文字是字身。此论正之言名句字。彼文少隐。后后惠辩等可解。即陀罗尼言贯通三无碍解。随于一能诠名句文中。现一切能诠名等。是法无碍解。于一方音声中。现一切方音声。是词无碍解。或极少于一方一名等中。现一切方诸法上名。于一方一念声中。现诸方一切音声。是二无碍解境差别故。前是假名等摄故。后者是实体即声故。
论。二辨才自在愚至巧为说故。
述曰。辩无碍解。能为巧便说甚深法。即是七辩。迅辨.应辨.捷辩.无疏谬辩.无断尽辩.凡所演说丰义味辩.一切世间最胜妙辩。高下清浊小大等是。
论。愚能障此至第九障摄。
述曰。四总结也。其文易了。此四体性诸门。如对法第十四抄。及别抄说。
论。十于诸法至所起事业。
述曰。文有三。一出体。二所障。三即愚。此初二也。余论名同大法者。是真如。缘如之智譬于大云故名大法智云及所含藏者。即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诸功德等。大法智云含众德水充满法身故所含藏。即诸功德所起事业。谓智所起诸大神通。
论。入十地时至及所含藏者。
述曰。下即愚也。其文易了。准上配取微细秘密者。所障微细。亦秘密故。十地第十一.十二.菩萨地四十八等。说校量前地后地功德多少。然十障诸论不同略对明讫。
论。此地于法至入如来地。
述曰。第十一段有四。一标。二显。三即。四证。此初二也。然第十地犹有障在不名为佛。解深密等说。此第十地虽于诸法得自在。即于业自在义。陀罗尼门.三摩地门自在义。总名于法得自在。总持及定并业皆名为法。由总持等名法持故。
论。由斯佛地至烦恼障种。
述曰。三即愚。其文易解无劳重释。此但言种。亦有粗重。
论。故集论说至大菩提故。
述曰。四引证。此义易了。集论第十四末。说顿断等言。广如解深密.七十八等说。菩萨地.十地等一一对诸地。明功德智惠不同。今不能繁述。十地第十一说。第九地菩萨。用法无碍智知诸法自相。以义无碍智知诸法差别相。以辞无碍智知不坏说诸法。以乐说无碍智知诸法次第不断说也又解。第一知法无体性。第二知法生灭相。第三知法假名。而不断假名法说。第四知随假名不坏无边法说又解一知法差别。二知义差别。三随言音而为说法。第四随所乐解而为说之。彼有多复次说。不能繁引。应勘瑜伽六十六卷修义不同于此中会。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十(本)
成唯识论述记卷第十(末)
沙门基撰
解十障中。上来第一已依解深密等释十一地障。会十障讫。自下第二以十一障即彼二障。文势有三。一总明现种伏断位次。二明断顿渐。三释四道差别。
论。此十一障二障所摄。
述曰。断位次中。初总即二障后别解释。此即初也。体性宽狭更无别异。十地所断虽但所知。俱品不行即通二障。
论。烦恼障中至地前已伏。
述曰。下文有二。初明二障伏断位次。后释妨难初中先明烦恼障。以体性粗三乘共断易可见故。分别种子不论二乘。说菩萨者于极喜地见道初断。以见道位体性稍宽。乃至相见道后得智起位久时犹名见道。今简于相唯真见道。真见道中唯取无间惑灭智生。故说初断。非相见道亦能断故。然此分别烦恼现行。瑜伽五十八等。说世间道唯伏俱生若爱.若恚.邻近㤭慢。不言能伏分别烦恼。此据异生.二乘性等说。若直往菩萨彼障现起地前已伏。故前卷云唯能伏除分别二取。此在加行位。若资粮位此粗现行亦能伏灭。二细现行即未能伏。至加行位分别细者亦皆能伏。由此菩萨正愿.胜解世间道力。邪见.疑等伏而不行。非以六行。有所欣厌菩萨不为。非此菩萨无此能也。缘起经说。内法异生若放逸者无不共无明故。邪见等未必皆起。即资粮位已不现行唯分别贪等二位不起。故论总言地前已伏问华严经解十住第四心。云真佛子是中永离三界烦恼如前卷解。
论。修所断种至毕竟不行。
述曰。修所断种后皆顿断。此约种子。不言粗重。粗重者十地中亦断故。伏俱生现起地前亦能。理无疑故。璎珞经说三贤菩萨唯伏不断。正与此同。前卷中云俱生现起未全伏除也言暂起者。谓十地中前四。犹起我见等故。七地已前尚起贪.嗔等故问其在地前所未伏者相貌可知。其已伏者与此何别答道力犹微不能伏尽。为烦恼制少分自行。即我贪等有失念起。故说地前已能少伏。非有别相地前伏之。入地已去能顿伏尽。如阿罗汉。有不怖者故起烦恼。怖者不然。此中所说见所断者唯顿悟人。修所断者通渐有学。渐无学者二种俱无八地已去亦不故起。任运不行道力胜故。此是对法第十四文。如前第三卷引解。
论。所知障中至地前已伏。
述曰。如前卷解。菩萨加行唯欣于智。见道已前唯伏法执。其烦恼障随此而伏。然由所知加行伏故说烦恼伏。非前加行故伏烦恼。十地之中与烦恼俱所知障品多分亦尔。非此俱者地地可起。
论。修所断种至方永伏尽。
述曰。此中断伏时节等解。如烦恼说。由于地地能为障故。故十地中渐次能断。乃至十地方永伏尽。由前道力折伏后地所知障现。令其不行名之为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