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智秀曰。第三翻。结上旨也。明声闻所以应依大乘经。学大乘者。实为可贵也。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至)是大涅解微妙经典。
案。僧亮曰。第三辨流通时。及处所也。我涅槃后者即是时也。当有诽谤者。即是处所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当能拔济是谤法者。
案。智秀曰。问有二意。第一问灭后几时。当有诽谤。第二问何等人。能为作救护。欲显四依人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至)然后乃当隐没于地。
案。僧亮曰。行之为显。不行为隐。非为都没也。僧宗曰。佛灭度后。正法有五百年。像法亦五百年。今言四十年者。据正法中。佛初涅槃后也。宝亮曰。佛在世凡五十年说法。若与佛同年者已过。其有中年受道者。佛虽涅槃。而此一时人辈。能为流通。正可四十年也。此辈复去。尔后法教理。就讹替也。
善男子譬如甘蔗稻米石蜜(至)皆言是味味中第一。
案。僧亮曰。为行经者。作譬也。僧宗曰。中有三譬。初譬明不假四依人。次譬明小乘者。不须四依人。后譬明是四依人。后譬明行大乘者。已自流通。何待弘化耶。
或复有人纯食粟米(至)我所食者最为第一。
案。僧亮曰。譬不行者也。僧宗曰。此人执固弘通者。终不入也。
是薄福人受业报故(至)如彼福人食于粳粮。
案。慧朗曰。举二譬。以合行不行之处。
善男子譬如有王居在深山(至)惧其有尽唯食粟稗。
案。僧亮曰。烦恼累多。大乘心弱。譬之险难也。慈悲既少也。不能弘通。譬惜粳粮惧尽不食也。但说小乘。资益至寡。譬唯食粟稗也。僧宗曰。深山险难者。譬弘通之道。非无其路。而崎岖难入也。非无大乘经典。秘而不传。譬贪惜不食也。宝亮曰。小乘化主。譬彼王也。愚痴障重。譬深山也。虽有大乘经典。其味深玄。非己所解。譬之难得。复恐非理。譬惧其有尽。
有异国王闻而愍之(至)令我得是希有之味。
案。僧宗曰。四依菩萨。乃广写大乘经典。流通彼处。一时从化。譬举国共食也。宝亮曰。四依菩萨。赴彼所感。以譬愍之也。躬自弘通。喻如车载也。
善男子是四种人亦复如是(至)因王力故得希有食。
案。宝亮曰。合譬也。明向者小乘。深山王者。受四依化。亦遂成菩萨也。仍复广说。昔为小乘。不肯在众。共受持者。止为名闻利养故也。下列五句。一以利养。二为称誉。三为解法。即是欲胜他故。四为依止。要人归附也。五为贸易。其余经者。须更博悉。然后乃与。皆是障法因缘。自非四依。云何能化耶。
又善男子是大涅槃(至)大乘经典甚深义故。
案。宝亮曰。经所流布。在地则地贵。在人则人尊也。若不尔。以五阴法。如地人是法上之假名也。因此法以成人。人法悉是金刚。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却后久近复当还出。
案。僧亮曰。第四段。说四依植远近也。远者为师。近者为弟子。示功德之浅深。劝人修习也。僧宗曰。向以深山险难为譬。是知流通之日时处皆难。自非树德深厚。岂能宣化。今辨四依师。从修德之久近也。
佛言善男子若我正法(至)于阎浮提雨大法雨。
案。道生曰。法理湛然。有何兴何没。但行之则盛。不行则衰耳。僧宗曰。前出四十年是正法五百年初四十年。已一过流布。今明正法将终。余八十年。此四十年正法将尽。复一兴盛也。若二时既过。恶法增长。非德不传。非因不树。欲令时众慕道修因也。僧亮曰。佛般涅槃。四十年后。尔来四依之人。更互为化。凡三百八十年。信受四依也。并前四十年。合为四百二十年。正法唯余八十年在。而四十年中。经法尚流行。四十年后。稍近像末。不复流通。所以尔者。此一时人。尽为四依所化。皆能受持此经。过是以后。于时灭度尽。无复有流通。故言没于地也。
迦叶菩萨复白佛言(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案。宝亮曰。从此下第四段。明四依人。修因久近。
尔时佛赞迦叶善哉善哉(至)如是经与不生诽谤。
案。僧亮曰。此下辨初依人。具烦恼性者之因也。经言。初地菩萨。供养微尘诸佛。岂当止八恒沙。便具十地。但说初依功德如此。余三人不复待言也。性地解地。有三种慧。谓闻思修也。是有漏功德。各有三品。熙连河沙得下下闻慧。第八恒河得上上修慧。是为九品。有漏慧满。过是得无漏。入初地也。未来护法之人。供养八恒河沙。始能宣说。恐有退者。以此劝之也。僧宗曰。此中出两家之因。从熙连讫二恒河。是听者之因也。从三河至八河。是说者之因。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一恒河(至)不能为人分别广说。
案。智秀曰。闻慧中品也。前供养熙连河沙。得下品闻慧。唯能不生诽谤。今云爱乐是典也。
善男子若有众生于二恒河(至)亦复不能为人广说。
案。智秀曰。上品闻慧满也。加以正解信乐。受持读诵。未能为人广说也。
若有众生于三恒河沙(至)虽为他说未解深义。
案。宝亮曰。此是思慧下品者也。此人假名法空。将立未立。故悉属弟子数也。云未解深义者。未识人根也。前闻慧三人。并是念处人也。
若有众生于四恒河沙(至)虽复演说亦不具足。
案。僧宗曰。今初依人。具十六分解者。此是分野说耳。文意似不论登住。何者。恶世流通。在人为难。而凡夫具惑。遂能传化。此事可奇。若是登住。不足为难。亦不假问。且具缚之人。虽欲宣通。不必恶世。今言宣通之德。恶世弥盛也。所以初一至八。而后复四。如此增减者。亦有意也。夫造次求理。其功则难。故得一分。及其得理。则先[跳-兆+(辙-车)]易乘。故进八分。既入幽微。神功难故。损之至四也。损四之二。其义亦尔。最后应一而复二者。合束前因之力。将满以企厉。故复至二也。经文既无正显处。是故师说。往往不同也。宝亮曰。就初人上品。三十心满。怀抱所解。分为十六分也。所以参差不调者。凡夫习惑。用有粗细。既中间遇恶友。起一段重惑。心用不均。解何容等。执相难除。故初解一分。习虚不已。藉前解为资。所以顿悟七分。然微相难治。胜解难生。是则交固之执难遣。瞥尔有存。则易忘故。胜解难得。
若有众生于五恒河沙(至)十六分中八分之义。
案。智秀曰。所以初一乃至八者。其分外解。何应有无量。但既不入可依之限。故不录也。今举其可名得不退者。言一分也。
若有众生于六恒河沙(至)十六分中十二分义。
案。智秀曰。理既渐深。精解难得。所以先多而后少也。
若有众生于七恒河沙(至)十六分中十四分义。
案。智秀曰。差池渐积。义同上也。
若有众生于八恒河沙(至)必能护持无上正法。
案。智秀曰。习解稍积。于一分野之功。始得具足。成初依也。
善男子有恶比丘闻我涅槃(至)诽谤拒逆是大乘经。
案。僧亮曰。第五辨信不信相。明信四依者得。不信者失。此先明不信者相也。僧宗曰。劝信之意。以闻经之缘。其力不浅。岂得不生深信耶。宝亮曰。此下有七重。第一明涅槃后有不信者之过。第二明信者必能灭恶。第三广显谤法之殃。第四出敬信经者现报。第五明谤法之罪。于涅槃经而悔。其过必灭。亦可成前第二信法人也。第六始出家譬。为信法人作喻也。第七明本无好意。而学大乘者。或有见他得利养故读。或贪名誉故看。虽尔。但众生神明。后自觉知经力之深。此即第一重。
善男子汝今应当如是忆持(至)所作恶业皆悉除灭。
案。僧亮曰。显信者之相也。宝亮曰。第二明信经人。必能灭恶也。
若有不信是经典者(至)不能得至人天善处。
案。宝亮曰。第三明不信者现报。
若复有人能信如是(至)闻其所说悉皆敬信。
案。宝亮曰。第四明信者现报也。
若我声闻弟子之中(至)广宣如是大乘经典。
案。宝亮曰。上说信者之德。是声闻人。乐行独善。故偏劝也。
善男子譬如雾露势虽欲住(至)悉能除灭一切恶业。
案。僧亮曰。善有二报。一者灭恶。二者成善。此说灭恶。次说成善也。宝亮曰。第五为向者谤经人作喻。明谤法之罪。若于大涅槃经。而忏悔者。其过必灭。亦可成前第二信人。以除恶故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有人(至)则已堕于十住数中。
案。僧亮曰。明生善也。所以言堕十住数者。十住亦不退。此人亦不退故也。下云。一经于耳。生生不失正见。宝亮曰。第六为向得者为喻也。以必堕十地数故也。
或有众生是佛弟子(至)如是四人为世间依。
案。宝亮曰。向为发轸深信人。譬今第七。此明发家无好意。而学大乘者也。或见他人得利养故。或贪名誉。故读经典。虽然。众生既非木石。后亦自当觉知经力。而得近道。敬遗记僧宗曰。向所说因远。恐人心自绝。故复引之。莫问真伪。但能标心。自有深益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五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十六
明敬弘经人不应简老少黑白等出二果相似譬出买雪山药譬会通今昔四依仪
四依品之第二
善男子汝应供养如是四人。
案。僧亮曰。第六段。明敬师之仪也。僧宗曰。四依之德。实可尊贵。能生人善。宜供养也。智秀曰。劝养有四翻。第一正劝。第二辨供养之法。第三问答辨供养之方。第四问答论能现为恶者。此人破戒不。此即第一劝供养也。
世尊我当云何识知是人而为供养。
案。僧亮曰。四依晦迹。不可别也。智秀曰。此下第二辨供养之法也。佛将欲说。迦叶发问也。
佛告迦叶若有建立(至)亦如诸天奉事帝释。
案。僧亮曰。内实难知。但观外迹。弘护法者。便应供养。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今有所疑唯愿广说。
案。僧宗曰。今昔之教既反。请会二说也。
若有长宿护持禁戒(至)咨受未闻复当礼不。
案。僧宗曰。此中有三问。此第一问也。不名持戒者。不名小乘持戒也。
然出家人不应礼敬(至)犹如良田多有稊稗。
案。僧宗曰。成前三问也。先简第三。次简初问。后简第二问。
又如佛说有知法者(至)如是所说其义未了。
案。僧亮曰。二教相违。不应两实。必应一是一虚妄也。亦有所犯者。虽自持戒。不治破戒。法灭不救。亦非我弟子。不治尚犯。况应礼耶。僧宗曰。亦有所犯者。如今日所制。昔日小乘持戒。亦有所犯也。明骏案。又如佛说以下。举今之教以结难也。如佛言曰以下。引昔教以成难也。
佛告迦叶善男子我为未来(至)不为声闻弟子说也。
案。僧亮曰。答意以所为之人异也。小乘以洁已自度。大乘以济物为怀。不得同日而言也。僧宗曰。制小如昔。劝大如今也。通塞有时。遮开无定也。
善男子如我上说正法灭已(至)虽有所犯不名破戒。
案。僧亮曰。弘法之人。虽外有所犯。内无所破也。僧宗曰。更举恶世。应须流通。谓或宜默然。或宜同事。或宜纠治。于菩萨道。不名犯戒也。宝亮曰。四人出世。动必观机。是时则行也。要先同其事。然后乃反。故云自所行处。及佛行处。皆善分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