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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中观释论·大乘中观释论(4)

《大乘中观释论》

安慧菩萨造 宋 惟净等译

观六界品第五

复次异宗所计。谓胜义谛中有地水火风识等诸界所成士夫。譬如虚空。彼引证云。如佛所言。诸苾刍当知。士夫六界成身。譬如虚空。此说见边。

论者言。此说无相。谓世俗谛。如是诸相有所说者。非胜义谛。是故颂言。

空相未有时先无彼虚空

释曰。无障碍相即虚空相。此说义成。若或先有虚空而可成者。如是亦然。有相可立说为先有。若有是相此中即无成就因义。然此如是相非无成就义。此中但为止遣诸法自相。是故颂言。

云何无相中彼有相可得

释曰。如是分位无成就义。复次颂言。

无实相无体云何相可转

释曰。次当止遣。云何无相中而有能相。所相可转云何二俱。说为有相。此复云何。故颂遣言。

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

释曰。于无相中无有物体。无分位可立。与相相违故。复次颂言。

离有相无相无异处可转

释曰。此遍遮遣。是中亦复无所成义。复次颂言。

所相既无体能相亦不立

释曰。所相不相离性故。复次颂言。

能相无有故亦无有所相

释曰。能相不相离性故。若二俱决定。即成对治过失。亦非能所二相有异性可成。若此如是有过失生。所说亦然。云何二法能成于一。亦复云何一法成二。故颂遣言。

是故无能相亦无有所相

释曰。若一若二有所成性。此中皆遣。故前颂言。能相无有故。亦无有所相。若所相可成。即能相无体。若所相能相二俱无体。别异亦无体。是故决定此皆无体。

有异人言。无障碍处是虚空相。如是能相。相彼所相。

论者言。当知此说即一分因。云何是彼无障碍处说为能相。此中如是亦无能相。此非道理。

异人言。若彼虚空能相所相非道理者。何故虚空与三摩钵底为所缘相。又复欲贪断处为境界故。如是岂非虚空有彼能所相邪。彼相有故。此亦何无。故颂遣言。

离所相能相亦无有别相

释曰。如譬喻者言。有碍无体无物碍处是为虚空。此亦不然。若此无其有体。云何当有其无。亦非胜义谛中有质碍体。彼无性故。云何无体虚空。或计其有。如是对治有体此说总遣诸性。是故颂言。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释曰。胜义谛中如是所有。若性无性悉离有体。如佛所言。诸苾刍。我此声闻乃至若有知解若无知解。如是所说皆世俗谛。非胜义谛。胜义谛者。此中颂言。

有无既已无谁为知解者

释曰。无性可成。彼即离相。此复云何。有性无性止遣相违。即彼有性于一切处悉不可得。是故颂言。

非有体无体无能相所相

释曰。如其所说同虚空法。此中地水火风识等五界所说。皆同彼虚空界。是等皆无所相能相。亦非有体亦非无体。皆如虚空遮遣一切所有言说。于诸句义中。若有诤论及邪见安立法中妄计路伽耶陀等。如是诸说皆非佛语。应当舍离。如其所说。此悉非有。谓以胜义谛中诸界处等自性不可说然此亦无无性可立但为止遣所作物性此中非彼无性可得。如是所说遍遣诸性。

如异部师所说颂言。

遣有言无性亦不取无性

如说青非青不欲成其白

此中应知。于二种见悉当遮遣。都无所得。诸界处等。若有所成。皆是世俗谛摄。彼彼所有别别自体。善不善法已生未生彼法常在。虽复勤作虚无果利。设使先有所生后即无性。若如是知。如是所成。此无过失。以是因故。性无性二有所诠表无所诠表互有相违。计有性可生。即非道理。是故亦非有性亦非无性。二法可成。何以故。从缘有故。先有性可生。所生即无性。性无所生故。有性非道理。如是无实所生。此说有者即是相违。若或一切有所生者。一切有生非一切故。若一切生有力能者。何名力能。因差别生。何能差别果有所生。彼等力能。此复云何。为有异耶。为无异耶。何以故。若有异者。即无分位可立能令果起。此即分别相违。若无异者。即彼如是一切皆有。是中一切生法可立。若离相者。即一切处应无差别。云何有性可生。彼决定因岂得和合。是故若一性若异性。此不可说。如是亦然。物体差别力能和合无能生因表了有性。若于无实自性法中。诸界处等如是决定。有所见者。此即相违。所有世出世间善不善法已生未生诸有所作。若欲不虚果利。应当断除世俗谛法。此所断者。谓即二种决定所见。此中颂言。

见有性无性彼即少智慧

无真实微妙圣慧眼开生

虽观于诸性当寂止诸见

此即胜义谛远离一切见

释曰。若于诸见能止息者。即当远离诸娆恼性。于一切法而得寂静。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四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五

安慧菩萨造

西天译经三藏朝散大夫试鸿胪卿传梵大师赐紫沙门臣法护等奉诏译

观染法染者品第六

复次有异宗言。于胜义谛中诸界处等性与无性有所知解。由彼杂染成其有性。如佛所言。染者著染法故。行自损害行他损害行俱损害。如是乃至痴者著于痴法。其义亦然。

论者言。此中非无杂染道理。虽有如幻。谓以无实染等体故。但以行聚所成。世俗言说。非胜义谛。何所以邪。此言染法。染者为先有邪。为后有邪。为染者染法俱时起邪。三皆不然。是故颂言。

若先有染者后有其染法

云何离染法而有染者生

释曰。此说毕竟应知此义遮其所离。若染法无体。染者亦然。止其所作非熟无果有果成熟。其义可见。若离染法有染者成。如是乃应别有染法。此即染者因染法得。若尔云何染者有故染法即成。染法有故染者即成。然后起染。此义显明。如果成熟。若有爱境即染法成。若无爱境云何有染。应当止遣安立过失。此中亦非先有染者后起染法。

故颂遣言。

有染者复染云何当可得

释曰。所依染法无体性故。如已成熟。复次颂言。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复然

释曰。若先有染者后有染法。即一切处。如染法体。是故先无染者道理。

令为证成此义。是故颂言。

染者先有染离染者染成

释曰。染法若无爱体可作。是中其或见有所成。此非道理。

有异宗言。离彼染者别有染法。离彼染法染者可立。

论者言。若离染法得有染者。此中非有。何所以邪。若先有染法后有染者即离染者乃有染法。此中染法不有。即无爱境能成染法道理。以爱境后有故。由如是故。若离自性别因染者。得有染法。即彼染法因染者得。若尔即非爱境能成染法。以爱境居后故。所成不可得。若如此者岂非过邪。亦非先有染法后成染者。

复次颂言。

有染复染者亦云何当得

问曰。或离染法有其染者。既有对待过失。此中染法染者二法同起而可成邪。

故颂答言。

如是若同生亦复非道理

染法染者二此当云何用

释曰。谓以染法染者二相离性互有所违。若法未生二俱无性。若法已生所作无体。但由爱境所成染法故有染者。而彼爱境及所起染法悉亦止遣。问曰。彼染法染者为一性可合邪。为异性合邪。

故颂答言。

彼染法染者非一性有合

释曰。此何所以。非彼一性而可合故。若有二法合即极成。此中应知。是提婆达多起染。不复为彼提婆达多染者之因。彼若说合。此非道理。

复次异性亦不可合。故颂遣言。

异性若有合云何当可得

释曰。异法异性若有合者。彼即相违而非一处。有二法生道理可得。后当止遣。

复次颂言。

若一性可合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言合者。同体为义。凡一性者即是因义。若此一性定有合者。如前所说提婆达多。合义应见。是故无一性因。可合道理。虽于一性因无合可成。然若止其合义。应知有过。

复次颂言。

异性若有合离伴亦应合

释曰。此中所说。譬如瓶衣。彼等异性而不能合。若立合者。非有异性相合因故。如前即有对待过失。异性若合有所得者。彼非异性亦应得合。此岂无过。

复次颂言。

若异性有合染染者何用

释曰。此中说合。无合道理。何所以邪。如是二法各各已成别别自体。即无别法为所成义。是中亦无所成可得。故知异性无有诠表。若计异性得有合者。

故颂遣言。

若染染者二各各自体成

是二若有合前亦应得合

释曰。而彼二法汝今云何。此说得成各各体故。若或染法染者。是二汝以何义分别二法各各自体令成其合论中言或者。此说合义。若起分别时虚无果利。彼等自体无所成性。若言合者。是中染者。无有少分染法可作染法。亦非染者可有。

复次颂言。

异相不成合汝欲求成合

合相若已成复欲成其异

释曰。合性不成。彼义极成。一法异性合不可得。异性极成不成合义。故无染法染者二法同时。或复次第异性可生。亦复更互相离性故。由是此中无合道理。今此观察如汝意欲。何等异性次第可起。或复同时。

今为证成此义。故颂遣言。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染非合不合成

释曰。此中云何。所谓非唯染法染者。非合不合。诸法亦然。

观有为品第七之一

复次或有人言。胜义谛中有彼贪等诸杂染法。以有为故。譬如眼等。

论者言。若如是说。遍所成故立喻不正。何以故。胜义谛中若有眼等。应有生等有为诸相。若其无者。如兔角等。亦应有彼有为诸相。是故有为诸相。于胜义谛中决定不成。云何生等有为诸相而可成立。

此中应问。彼生等法增上所作。是有为耶。是无为耶。二俱不然。

故颂答言。

若生是有为即应有三相

释曰。譬如能相。此中有为能相如是。不然云何有为诸相。此中所说二法和合三相遍行故。此中三相亦悉止遣彼法自相。

复次颂言。

若生是无为不作有为相

释曰。如是所成应当遮遣安立过失。何以故。无为自体亦无性故。譬如灭法。此如是决定。有如是过失。如是住与无常。余法亦然。皆同生法。

论者言。相者即是理法执持为性。如是所说。云何生等为复相离。有彼业用而可转耶。或不离耶。

复次颂言。

生等三法离即无相业用

释曰。云何生等有为诸法次第可转。若法体未生。即住灭二法不能为彼作有为相。以未生故。是即能相无所诠表。若法自体毕竟已灭。即能相无体故无生住二法。以彼灭法自无性故。已生即无住。无住即无生灭亦无性。若言无常随逐住法。即不能作有为之相。

故百论颂言。

住何有灭相无常何有住

若先有住法后不复应有

若常有无常有住不有常

或先有其常后即不有常

无常与住同若有其体者

有常即邪妄或有住亦妄

颂意如是。若有为法不相离者。云何以一物体于一时中而得和合。

故颂遣言。

不于一时中生住灭和合

释曰。以互相违故。

或有人言。有彼同种因性一时可生。或复次第所作得成。

论者言。此复云何。或复于彼有体中得耶。或离能相所相有所得耶。若有体得者。非于有体中有实体性同生可得。亦非所作别有其因。若或无体。此即亦无同生可有。是故体中无有如是决定生等。如生自相。亦复云何次第可成。

复次颂言。

生住灭诸相别有有为相

有即是无穷无即非有为

释曰。若离生等别有生法而可成者。彼即定有异法可立。如是乃有无穷之过。有为无为之相故非和合。

复次犊子部师言。生等诸法虽是有为。云何可说为无穷耶。

彼宗颂言。

生生之所生唯生于本生

本生之所生复生于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