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法无有故可相法亦无可相法无故相法亦复无
相无所住故。则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无相亦无有可相
离相可相已更亦无有物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决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复以火为相。问曰。若无有有。应当有无。答曰。
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
有无既已无知有无者谁
凡物若自坏。若为他坏。名为无。无不自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见耳闻尚不可得。何况无物。问曰。以无有有故无亦无。应当有知有无者。答曰。若有知者。应在有中应在无中。有无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虚空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余五同虚空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余五种亦如是。问曰。虚空不在初不在后。何以先破。答曰。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故易破。识以苦乐因故知无常变异故易破。虚空无如是相。但凡夫悕望为有。是故先破。复次虚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缘有识。是故先破根本。余者自破。问曰。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言无所见。答曰。
浅智见诸法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灭见安隐法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实相。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见法生时谓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灭时谓之为断。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见诸法灭即灭有见。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梦。乃至无漏道见尚灭。何况余见。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则见有见无。
中论观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问曰。经说贪欲嗔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嗔则有嗔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者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染法。则无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则无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已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有解脱法。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染者染法异异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离伴亦应合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而合者。虽远亦应合。问曰。一不合可尔。眼见异法共合。答曰。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异。而后强说合。复次。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今何以强说合相。复次。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汝已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复次。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
中论卷第一
中论卷第二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观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决定故。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则应有三相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暗不俱。以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答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灭有为名无为。是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龟毛等不能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灭亦如是。复次。
三相若聚散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一时有三相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无即非有为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穷。是事不然。生住灭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答曰。
若谓是生生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复次。
若谓是本生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复次。
若本生生时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何能生生生
若谓是本生生时能生生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本生生时。不能生生生。问曰。
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自生亦生彼
如灯入于暗室照了诸物。亦能自照。生亦如是。能生于彼。亦能自生。答曰不然。何以故。
灯中自无暗住处亦无暗
破暗乃名照无暗则无照
灯体自无暗。明所及处亦无暗。明暗相违故。破暗故名照。无暗则无照。何得言灯自照亦照彼。问曰。是灯非未生有照亦非生已有照。但灯生时。能自照亦照彼。答曰。
云何灯生时而能破于暗
此灯初生时不能及于暗
灯生时名半生半未生。灯体未成就云何能破暗。又灯不能及暗。如人得贼乃名为破。若谓灯虽不到暗而能破暗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灯若未及暗而能破暗者
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暗
若灯有力。不到暗而能破者。此处燃灯。应破一切处暗。俱不及故。复次灯不应自照照彼。何以故。
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亦能暗于彼
若灯与暗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暗与灯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暗与灯相违。不能自蔽蔽彼。灯与暗相违。亦不应自照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复次。
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去来中已答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复生。如是展转则为无穷。如作已复作。复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则自违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谓生。若未生谓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则不定。复次如烧已不应复烧。去已不应复去。如是等因缘故。生已不应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缘和合。则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应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痴法而痴。如是则皆破世间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复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间未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不坏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应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问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答曰。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则生者。先有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应生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言生时生者。则有二生过。一以生故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生法未发则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灭亦不成。生住灭不成故有为法不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问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合故有生。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则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时生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尔时而得生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复次。
若法众缘生即是寂灭性是故生生时是二俱寂灭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问曰。定有三世别异。未来世法得生。因缘即生。何故言无生。答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