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和合会,诸比丘众前,
说已慧名闻,于中一难得。
或时有比丘,安住如实者,
被说恶名闻,言非佛弟子。
法王大菩提,于时被诽谤,
天众怀忧戚,相向数悲啼。
对彼信心天,身自投于地,
观斯释师子,无上法轮摧。
嗟叹佛如来,快哉所说法,
奇特福田僧,佛之所爱子。
我等不复闻,法王之所说,
牟尼今灭度,无觉抱迷心。
地居天次后,出于大音声,
唱令告诸天,法炬今将灭。
汝等得闻佛,不亲近如来,
勿致后天龙,而当怀悔恨。
经于无数劫,为自及为他,
遍受于众苦,尔乃方成佛。
此是诸世尊,为诸众生类,
所说善法门,今皆当隐没。
矫乱人兴世,可畏造诸非,
魔使及恶魔,恣情恶言说。
谄诈多痴钝,诳惑劣愚夫,
若瞋与不瞋,毁师及胜教。
闻地天声已,上天皆惨然,
人及四王天,悉亦怀忧恼。
夜叉众来集,阿咤筏底城,
皆发可畏声,满面流悲泪。
天居众宝饰,城郭妙庄严,
皆悉失光晖,犹如于聚土。
国城非似本,堪生爱乐心,
今见宝严城,须臾不可乐!
诸天同诣彼,善逝本生国,
躄踊而号啕,转增大悲苦。
我从天降地,往诣诸国城,
真法尽沉沦,遍观皆不见。
下至阎浮境,见法大崩摧,
逼恼诸出家,发声大号哭。
胜城七日内,处处失光晖,
天亦七日中,数非数啼泣。
呜呼大雄健,昔曾亲面奉,
何期今不见,言说亦成空。
曾住舍卫城,来已皆恭敬,
于其地界内,数悲而数啼。
见佛所坐林,言佛曾于此,
转四谛法轮,我等亲闻听。
世间还黑暗,更互不相尊,
己造诸罪因,往生三恶趣。
天众多宫殿,今者悉空虚,
赡部诸众生,无主无救护。
言佛经行处,毁坏悉荒芜,
法王已涅槃,世间不可乐。
三十三天主,帝释立其中,
苦恼发忧愁,高声大悲恸。
诸忉利天等,举手共哀号,
适闻园苑中,其次便驰走。
是等诸天众,恒叹佛如来,
自嗟离世尊,曾为说法者。
不能食甘露,亦绝歌乐声,
如是等诸天,心忧经六月。
阿修罗闻说,教法空无主,
于是即相呼,兴师伐忉利。
赡部诸王等,毁坏佛制多,
当于尔时中,天与修罗战。
多有诸比丘,及多比丘尼,
生诸恶趣中,备受众苦毒。
在家犯诸罪,近事坏尸罗,
互相扬恶名,以之生苦趣。
女人行不善,皆亦入三涂,
如是事兴时,世间不安静。
或时行聚落,或投窜山林,
人众以波逃,寿命便夭促。
多有贼盗起,亦复有饥荒,
苗稼不时登,蝗虫起灾暴。
若于饥馑世,人有寿命终,
便生饿鬼中,具受多辛苦。
所有施塔庙,及与四方僧,
尔时诸比丘,悉共分张取。
于我灭度后,如是众苦兴,
应速发精勤,勿复更回顾。
诸有愚夫类,而无智慧人,
愚夫业已成,速生诸恶趣。
应乐读诵说,智慧从此生,
人修智慧心,速能升善趣。
常以智慧观,如我如是学,
永离众系缚,速至于涅槃。
正法不久留,应发坚精进,
我已如是说,宜速正思惟。
此劫过去已,满于六十劫,
当不闻佛名,何能生信乐?
若人相会遇,饥饿苦所侵,
母子是时中,互相食其肉。
彼时所生子,慞惶行不安,
住在己家中,犹生大怖畏。
见闻此事已,知其生死烧,
谁有智慧人,于中生爱乐?
无明是生根,女人是欲根,
蕴为苦恼根,是故应舍苦。
世有愚众生,耽著于女欲,
人能离痴者,疾当得涅槃!
宣畅此法时,不遭于恶果,
不说果有漏,故堕恶趣中。
所有无漏法,空空无所有,
寂静本无坚,宜应速了悟。
“复次,迦叶,若有比丘或余众生,由能成就此第一法。求无漏者,应作是言:‘于一切法心无所住。’
“复次,迦叶,菩萨应为坚固修习。云何坚固?云何修习?言坚固者,谓坚固心、坚固精进。何者名为坚固之心?菩萨念言,乃至供养恒河沙佛,然后乃发一念之心而求佛道;次后复经恒河沙劫一佛现世,以发恒河沙等心故,一得人身;以恒河沙等人身闻一句法,智慧光明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作大利益。应发如是坚固之心。又以种种方便摄佛智慧,种种苦行以为希求,种种苦行摄受佛智,复有如是坚固之心。
“复次,迦叶,我今为汝宣说譬喻。由此喻故,诸有智人而能解了尔所说义。由是种种难行、苦行能得菩提,于恒河沙劫不应休废。若于恒河沙劫学不休废,则能现证无上菩提。应发如是坚固之心,以为势力,以作策勤,终不舍离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复有如是坚固之心。
“迦叶,若有菩萨发是心者,何以摄受?谓不取处,不取非处。何故不取处、非处耶?若有取于处、非处者,于无上觉则为障碍;以不取于处、非处故,速得无上正等菩提。
“迦叶,譬如有人,以满三千大千世界珍宝持用布施;若有如是种种经典如来所说,随顺菩提,受持教法,以信安住,所生福聚倍多于彼!
“迦叶,菩萨复有坚固之心,乃至坚固心亦不可得,是故修行不可休废。言修习者,谓多修行,有几多耶?随有若干多修习法,若起一心不能解了。何以故?彼法不可为表示故。然是最胜修习之法,谓坚固心性。”
尔时,世尊即说颂曰:
“无心起心想,当有大怖畏!
我当成不成,是事为云何?
而常起寻伺,住在于一边,
诽谤于正道,不可得菩提。
此是懈怠心,非是菩提相,
斯人疑一切,诸佛及声闻。
不行而希望,贤圣诸佛法,
非但由言说,能成安乐果。
要有信乐心,能成广大法,
亦非唯心量,能获胜堪任。
由一法能成,诸有所作事,
知其殊胜已,为佛故应修。
“复次,迦叶,菩萨以能成就此法,亦不亲近供养诸佛,而自记言:‘我当得作如来应正等觉。’
“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修,能于菩提而作利益。何等为三?为一切智故深生爱乐,不堕本业,坚持五戒。具此三支能成六法。何等为六?谓得圣处;不哑,不吃,不聋,不失聪听,身变端严;速得深信;于甚深法不生怖畏;随所闻法,不用功劳而能领解;速得不退。于此六法应当善知,有五障转。何等为五?谓离间语,一切妄语,意乐不成,心怀嫉妒,耽著诸欲。如是五法为障碍转。复有三法应当修行。何等为三?谓常兴心欲出家故;于持戒沙门、婆罗门所尊重恭敬;若非同类说法之者,应远离之。何以故?菩萨不应修学彼法。若修学者如负刍草。何以故?非佛道故。若担负者即为执著,同诸愚痴。是故不应修学彼法。
“复次,迦叶,菩萨又应受学三法。何等为三?谓常随顺诸佛如来,为他演说勤自修行,于众生所修习慈心。于此三处受已应学。复次,应当亲近三法。何等为三?谓离捶打,不毁他人说云卑贱,于怖畏者施其无畏。应当亲近如是三法。”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不亲下劣人,见不正直者,
见已当远离,犹如避毒蛇。
不应随学他,不礼应远离,
犹如见恶狗,以生恶趣中;
有怀执著人,学之同恶趣。
闻说胜空法,应生爱乐心,
及乐空比丘,亦应起尊敬。
增长多闻道,而生利智心,
亲近胜菩提,有情应敬礼。
疾行受其教,速生诸善根,
增长智慧心,如莲生在水。
宜多听受法,所增善速增,
以增智慧心,能断于诸漏。
大威德无畏,大智大精勤,
为欲利益他,自身盛利益。
在家应舍离,捶楚打众生,
发趣求菩提,于法得不退,
无病最端正,人皆爱敬之。
若修习慈心,舍离诸恶道,
三十三天上,五欲自欢娱。
从天若命终,不堕于三恶,
生处于人世,种族豪贵家,
形貌最端严,人无能毁者。
天龙所守护,随法正修行,
受于胜妙处,为人所爱重,
善得安隐眠,寤亦心安隐。
以为天拥护,终无怖畏心,
此之广大法,有如是胜相。
在家或出家,更有大饶益,
令发悟忆念,多人诸善根,
怖者以施安,趣向菩提果。
更不事余天,唯除一切智,
是人得正道,诸智共相应。
以此诸善根,舍离三恶趣,
得智获三明,善学于三学。
如所作功德,如其所礼敬,
独为众生尊,人多恭敬礼,
礼敬如来者,众中为最上。
住于在家地,若发菩提心,
为彼说法言,及余汝当听!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应成三法。何等为三?应离世间嬉戏放逸、互相赠遗,及以选择良日吉辰;应常清洁,离多纳受;复当精进修学多闻。菩萨应成如是三法。复有三法应受修行。何等为三?于说法者不为障碍,应当劝请说法之人,恒燃灯烛。常应作是三种之行。
“复次,迦叶,有三种法终不应作,若有作者则受女身。何等为三?不应障母听闻正法及见比丘,不应障妻见诸比丘及闻正法,乃至不应于己妻所犯其非路。如是三法终不应作,若有作者便受女身。”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常应以信心,燃灯烛光曜,
便获无尘垢,清净之佛眼,
由依此眼故,了诸所知法。
若能了所知,以知过去法,
知现在亦然,不分别未来,
无有三种相,有斯三种相,
舍离于第三,相即名无相,
皆同为一义。
佛所说诸根,然法无根本,
于斯起分别,便失胜菩提。
净修佛眼已,现证一切法,
此句即菩提,如上所开示。
法无有能示,亦无能毁者,
诸法如虚空,是故说开示。
导师宣此义,以为在家人,
常燃灯烛光,得佛眼明了。
不断他说法,释师子之教,
终不往三涂,不受生盲果。
能常劝请他,宣扬最胜教,
以此善根力,转无上法轮。
若人于母所,为作法留难,
受鄙陋女身,盲伛多众罪,
不曾睹众色,亦不少闻声,
住于幽暗间,犹如蝙蝠类。
于妻生妒忌,与作障法缘,
从兹速命终,当为极陋女,
发黄眼睛绿,黧黯目盲冥,
足跛怀毒心,耳聋多口舌。
如斯种类处,速受众恶身,
常为欲因缘,丈夫生嫉妒。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若他施物,设有微少酥、醍醐等乃至或多难施之物,主若不请不应行施;他欲出家不应留难,未出家者,应当劝喻令使出家;见有建立如来塔庙,当助修营,不应缘此取其财物。如是三法,在家菩萨所不应作。”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他施功德财,不应与非处,
于重便获罪,所施不能遮。
信者诣施前,合掌俨然立,
于中人力少,乐欲给侍僧,
应随施主言,助其少人力。
水浆汤饮等,及余轻物类,
无违施主心,不令他怨恨。
若有欲出家,或子或亲属,
菩萨于是中,不应作留难。
愿有情安乐,愿得证涅槃,
我胜意乐然,愿说无上法。
知其过失已,不应秽自身,
勿长夜忧嗟,为烦恼所染。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不应修行。何等为三?不应贩卖男子、女人,又亦不应与他非药,若有作者不应亲近。”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应离贩卖男,亦离贩卖女,
非药勿与他,若与者应离。
为苦众生故,天等所同呵!
随趣诸方维,忧箭所中害,
长夜增忧恼,众苦逼其身,
夭寿自销亡,是故不应作。
此过及余失,我悉了其因,
为诸菩萨等,略说其少分。
“复次,迦叶,在家菩萨,有三种法所不应作。何等为三?不应往彼淫女之家,不应亲近诸媒媾者,不住屠杀牛羊等处。如是三法所不应作。”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不至淫女家,专行秽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