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一一○ – 王梵志 2026年6月19日 阅读 0 唐诗 ☆ 收藏 A-AA+ 【作者】王梵志 人受(张改「寿」)百岁不长命,中道仍有死伤人。 唯能纵情造罪过,未能修善自[防](坊)身。 同类推荐 · 唐诗兵要望江南 占雷第九(京本列第二十五○三十一首) 十二 – 易静赠西邻卢少府 – 刘长卿晓鸡 – 秦系独不见 – 杨巨源常州孟谏议座上闻韩员外职方贬国子博士有感五首 二 – 卢仝冬夜举公房送崔秀才归南阳 – 杨衡舟次武陵寄天竺僧无昼 – 许浑贺庞少尹除太常少卿 – 贾岛查看更多「唐诗」» ‹ 诗(幷序) 一○九 – 王梵志 诗(幷序) 一一一 – 王梵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