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一○九 – 王梵志 2026年6月19日 阅读 0 唐诗 ☆ 收藏 A-AA+ 【作者】王梵志 官职莫贪财,贪财向死亲。 有即浑家用,曹(张改作「遭」)罗唯一身。 法律[刑](形)名重,不许浪推人。 一朝囹圄里,方始忆清贫。 同类推荐 · 唐诗奉和文尧对庭前千叶石榴 – 黄滔答李曜 – 吴圆日日曲 – 齐己游仙窟诗 咏双树 – 张文成句 – 罗邺江南曲四首 四 – 储光羲山中五咏 南涧 – 皇甫冉戏赠张炼师 – 权德舆查看更多「唐诗」» ‹ 诗(幷序) 一○八 – 王梵志 诗(幷序) 一一○ – 王梵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