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中篇正误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按】
发汗病不解之“不”字,衍文也。发汗病不解,则当恶寒,何谓反恶寒,病解恶寒始可谓虚,当删之。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差,身体疼痛,“下利清谷”,当温其里,宜四逆汤。
【按】
身体疼痛之下,当有“下利清榖”四字,若无此四字,则当温其里之文,竟无□落矣未有表病而温里之理也。阅后太阴篇中云: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痛者,急当救里,四逆汤,其义益明,遵经补之。
伤寒,“若汗”、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热结在里,表里俱热,时“汗”〔时〕恶风,大渴,舌上干燥而烦,欲饮水数升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按】
伤寒之下,当有“若汗”二字,盖汗较吐下伤津为多也。“时时恶风”,当是“时汗恶风”,若非“汗”字,则时时恶风,是表不解,白虎汤在所禁也。论中谓发热无汗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细玩经文自知,当补之改之。
发汗已,脉浮数,“小便不利”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按】
脉浮数之下,当有“小便不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为阳明内热口燥之烦渴,是白虎汤证也。惟其小便不利而烦渴,斯为太阳水热瘀结之烦渴,始属五苓散证。若非小便不利而用五苓散,则犯重竭津液之禁矣。况太阳上篇类此证者数条,惟水入即吐一条,乃水不下行,故无小便不利之文,余皆有“小便不利”四字。今此四字,必是传写之遗,当补之。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汤去“芍药”〔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按】
去桂当是去芍药。此方去桂,将何以治仍头项痛,发热无汗之表乎?细玩其服此汤曰余根据桂枝汤法煎服,其义自见。服桂枝汤已,温覆令一时许,通身□□微似有汗此服桂枝汤法也。若去桂则是白芍、甘草、茯苓、白术,并无辛甘走荣卫之品,而曰:余根据桂枝汤法,无所谓也。且论中脉促胸满汗出恶寒者,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主之,去芍药者,为胸满也,今证虽稍异,而满则同,其为去芍药可知,当改之。
伤寒,医以丸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豉”〔干姜〕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干姜”〔豉〕汤主之。
【按】
栀子干姜汤,当是栀子豉汤;栀子豉汤,当是栀子干姜汤。断无烦热用干姜,结痛用香豉之理,当移之。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按】
张兼善曰:“麻黄汤主之”五字,不应在阳气重之下,岂有衄乃解之后,而用麻黄汤之理乎?服药已之上,并无所服何药之文,将此五字移于其上,文义始合,当移之。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苦”〔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按】
若头痛之“若”字,当是“苦”字。“苦”头痛方为必衄证,若是“若”字,则凡头痛皆能致衄矣。当改之。
心下痞,按之“不”濡,其脉关上浮者,大黄黄连泻心汤主之。
【按】
按之濡,当是“按之不濡”,若按之濡,乃虚痞也,补之不暇,岂有用大黄泻之之理乎?当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