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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第三十三章(89)

《朱子语类》

卷第一 理气上

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干焉。”说者谓夏小正与归藏。然圣人读此二书,必是大有发明处。归藏之书无传。然就使今人得二书读之,岂能有圣人意思也!

杨问:“礼运‘故百姓则君以自治也’云云。注,‘则’字作‘明’字,不知可从否?”曰:“只得作‘明’字。”寓问:“六经中,注家所更定字,不知尽从之否?”曰:“亦有不可依他处。”寓问:“礼记:‘主人既祖,填池。’郑氏作‘奠彻’,恐只是‘填池’,是殡车所用者。”曰:“如‘鱼跃拂池’,固是如此。但见葬车用此,恐殡车不用此,此处亦有疑。”又问:“‘其●也,盖殡也。’‘●’改为‘引’,如何?”曰:“若此处,皆未可晓。”

“‘用人之知,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贪。’知与诈,勇与怒,固相类。仁却如何贪?”“盖是仁只是爱,爱而无义以制之,便事事都爱好。物事也爱好,官爵也爱,钱也爱,事事都爱,所以贪。诸家解都不曾恁地看得出。”又问:“虽是偏,不是有一边,无一边。”曰:“那一边也是阙了。”

智与诈相近,勇与怒相似,然仁却与贪不相干。盖北方好也,好行贪很;南方恶也,恶行廉贞。盖好便有贪底意思。故仁属爱,爱便有个贪底意思。又云:“大率慈善底人,多于财上不分晓。能廉者,多是峻刻、悍悻、聒噪人底人。”

“用人之仁去其贪。”盖人之性易得偏。仁缘何贪?盖仁善底人,便有好便宜底意思。今之廉介者,便多是那刚硬底人。

问:“喜怒哀惧爱恶欲是七情,论来亦自性发。只是恶自羞恶发出,如喜怒爱欲,恰都自恻隐上发。”曰:“哀惧是那个发?看来也只是从恻隐发,盖惧亦是怵惕之甚者。但七情不可分配四端,七情自于四端横贯过了。”

问:“喜爱欲发于阳,怒哀惧恶发于阴否?”曰:“也是如此。”问:“怒如何属阴?”曰:“怒毕竟属义,义属阴。怒与恶,皆羞恶之发,所以属阴。爱与欲相似,欲又较深。爱是说这物事好可爱而已,欲又是欲得之于己。他这物事,又自分属五行。”问:“欲属水,喜属火,爱属木,恶与怒属金,哀与惧亦属水否?”曰:“然。”

刘圻父问七情分配四端。曰:“喜怒爱恶是仁义,哀惧主礼,欲属水,则是智。且粗恁地说,但也难分。”

问:“喜爱欲三者不同,如何分别?”曰:“各就他地头看。如诚只是实,就他本来说唤做诚,就自家身己说诚,又自与本来不同。如信,就本然之理说是信,就自家身己说信,又不同,就物上说又不同。要知也只是一个实。如曰‘主忠信’之类,皆是自家身上说也。”

问:“爱与欲何以别?”曰:“爱是泛爱那物;欲则有意于必得,便要拏将来。”

问:“‘欲’与‘欲’字有何分别?”曰:“无心‘欲’字虚,有心‘欲’字实。有心‘欲’字是无心‘欲’字之母。此两字亦通用。今人言灭天理而穷人欲,亦使此‘欲’字。”●曰:“方动者欲,行出来者欲。”

问“欲”与“欲”之异。曰:“也只一般。只是这‘欲’字指那物事而言,说得较重;这‘欲’字又较通用得。凡有所爱,皆是欲。”

记云:“人者,鬼神之会。”又云:“致爱则存,致悫则着。”祭义皆说得好。

“天秉阳,垂日星;地秉阴,窍于山川。播五行于四时,和而后月生也。”阴阳变化,一时撒出;非今日生此,明日生彼。但论其先后之序,则当如此耳。横渠云:“神为不测,故缓辞不足以尽神;化为难知,故急辞不足以体化。”因说雷斧,举横渠云:“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

问“人者,天地之心”。曰:“谓如‘天道福善祸淫’,乃人所欲也。善者人皆欲福之,淫者人皆欲祸之。”又曰:“教化皆是人做,此所谓‘人者天地之心也’。”

礼器

“经礼三百”,便是仪礼中士冠、诸侯冠、天子冠礼之类。此是大节,有三百条。如始加,再加,三加,又如“坐如尸,立如齐”之类,皆是其中之小目,便有三千条。或有变礼,亦是小目。吕与叔云:“经便是常行底,纬便是变底。”恐不然。经中自有常、有变,纬中亦自有常、有变。

人只是读书不多。今人所疑,古人都有说了,只是不曾读得。郑康成注“经礼三百”,云是周礼;“曲礼三千”,云是仪礼。某尝疑之。近看臣瓒注汉书云,“经礼三百”,乃冠、昏、丧、祭,周官只是官名云云。乃知臣瓒之说,已非康成之说矣。盖“经礼三百”,只是冠、昏、丧、祭之类。如冠礼之中,便有天子冠、士冠礼,他类皆然,岂无三百事?但仪礼五十六篇今皆亡阙,只存十七篇,故不全尔。“曲礼三千”,乃其中之小目。如冠礼中筮日、筮宾、三加之类,又如“上于东阶,则先右足;上于西阶,则先左足”,皆是也。

陈叔晋云:“经礼,如天子七庙、士二庙之类,当别有一书,今亡矣。曲礼,如威仪之类,至录云:“是威仪纤悉处。”今曲礼仪礼是也。”恨不及问之!

礼器出人情,亦是人情用。

天道至教,圣人至德,动静语默之间,无非教人处。孔子于乡党便“恂恂”,朝廷便“便便”,到处皆是人样,更无精粗本末,何尝有隐!砥。

郊特牲

“诸侯不得祖天子。”然鲁有文王庙,左氏亦云“郑祖厉王”,何也?此必周衰,诸侯僭肆,做此违条碍法事,故公庙设于私家。

问:“蜡祭何以言‘仁之至,义之尽’?”曰:“如迎猫、虎等事,虽至微至细处,亦有所不违,故曰‘仁之至,义之尽’。”

问“昏礼不贺,人之序也”。曰:“妇既归,姑与之为礼,喜于家事之有承替也。僩录作“有传也”。姑反置酒一分,以劝饮妇。姑坐客位,而妇坐主位。僩录云:“姑为客,妇为主。”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

商人求诸阳,故尚声;周人求诸阴,故尚臭灌,用郁鬯。然周人亦求诸阳,如大司乐言“圜钟为宫,则天神可得而礼”。可见古人察得义理精微,用得乐,便与他相感格。夔孙录云:“大抵天人无间。如云‘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于天’。圣人能全体得,所以参天地赞化育,只是有此理。以粗底言,如荀子”云云。此乃降神之乐。如舞云门,乃是献神之乐。荀子谓“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瓠巴鼓瑟,而流鱼出听”。粗者亦有此理。又如虞美人草,闻人歌虞美人词与吴词则自动。夔孙录云:“闻唱虞美人词则自拍。亦不特是虞美人词,凡吴调者皆然。以手近之,亦能如此。”虽草木亦如此。又曰:“今有个新立底神庙,缘众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仁杰废了许多庙,亦不能为害,只缘他见得无这物事了。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先生每见人说世俗神庙可怪事,必问其处形势如何。赐。夔孙少异。

安卿问:“礼记‘魂气归于天’,与横渠‘反原’之说,何以别?”曰:“魂气归于天,是消散了,正如火烟腾上去处何归?只是消散了,论理大概固如此。然亦有死而未遽散者,亦有冤恨而未散者。然亦不皆如此,亦有冤死而魂即散者。”叔器问:“圣人死如何?”曰:“圣人安于死,即消散。”

内则

“偪屦着綦。”綦,鞋口带也,古人皆旋系,今人只从简易,缀之于上,如假带然。

“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看来此三句文义一样,古注误作两段解。言尊长之前有敬事,方敢袒裼。敬事,如习射之类。射而袒裼,乃为敬。若非敬事而以劳倦袒裼,则是不敬。惟涉水而后撅,若不涉而撅,则为不敬。如云“劳毋袒。暑毋褰裳”。若非敬事,虽劳亦不敢袒。惟涉水乃可褰裳,若非涉水。虽盛暑亦不敢褰裳也。

玉藻

“君子登车有光”一节,养出好意思来。

笏者,忽也,所以备忽忘也。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汉书有秉笏奏事。又曰:“执薄亦笏之类,本只是为备遗忘,故手执,眼观,口诵。或于君前有所指画,不敢用手,故以笏指画,今世遂用以为常执之物。周礼典瑞‘王搢大圭,执镇圭’。大圭不执,只是搢于腰间,却执镇圭,用藻藉以朝日,而今郊庙天子皆执大圭。大圭长三尺,且重,执之甚难,古者本非执大圭也。”

问:“礼记九容,与论语九思,一同本原之地,固欲存养;于容貌之间,又欲随事省察。”曰:“即此便是涵养本原。这里不是存养,更于甚处存养?”

明堂位

问:“明堂位一篇,是有此否?”曰:“看鲁人有郊禘,也是有此。”问:“当时周公制礼:‘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不成周公制礼,使其子乱之!看来子思前如此说,后却说‘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怕是子思以此讥鲁之僭礼。”曰:“子思自是称武王周公之达孝,不曾是讥鲁。”刘曰:“孔子言:‘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孔子尚有此说。”曰:“孔子后来是如此讥之。”先生因曰:“看文字,最不可都要合作一处说。”又曰:“这个自是周公死了,成王赐伯禽,不干周公事。尧之有丹朱,舜之有商均,不肖子弟亦有之。成王伯禽犹似可。”问:“当时不曾封公,只是封侯,如何?”曰:“天子之宰,二王之后,方封公。伯禽势不得封公。”杨问秦会之当时云云。曰:“他当时有震主之势,出于己,只是跳一步便是这物事。如吴王濞既立丞相、御史大夫、百官,与天子不相远,所以起不肖之心。周公当时七年天子之位其势,成王所以赐之天子之礼乐。”砥。寓录同。无杨问以下。

丧服小记

问:“‘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郑玄注以为只是练祥祭无禫。”曰:“不必礼经上下文如何道,看见也是如此。”

问:“大夫士不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大大士者。亡则中一而祔,祔必以其昭穆。”曰:“中,间也。间而祔者,以祖为诸侯,既不可祔,则间一而上祔于高祖;只取昭穆之行同,而不紊其昭穆之序也。如鲁昭公冠于卫成公之庙,亦只是取其行同耳。”因问:“卒哭而祔,何义?”曰:“只是祔于其行,相似告报祖考云。”

问“妾母”之称。曰:“恐也只得称母,他无可称。在经只得云‘妾母’,不然,无以别于他母也。”又问:“吊人妾母之死,合称云何?”曰:“恐也只得随其子平日所称而称之。”或曰:“五峰称妾母为‘少母’,南轩亦然。据尔雅,亦有‘少姑’之文。五峰想是本此。”先生又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本朝濮王之议,欲加‘皇考’字,引此为证。当时虽是众人争得住,然至今士大夫犹以为未然。盖不知礼经中若不称作为父母,别无个称呼,只得如此说也。”

凡文字,有一两本参对,则义理自明。如礼记中丧服小记丧服大传都是解注仪礼。丧服小记云:“庶子不祭祢,明其宗也。”又曰:“庶子不祭祖,明有宗也。”注谓不祭祢者,父之庶子,不祭祖者,其父为庶子,说得繁碎。大传只说“庶子不祭”,则祖祢皆在其中矣,某所以于礼书中只载大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