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溺于水”者,谓卑贱小人,居近川泽者,爱玩于水。溺,覆没也。多为水所覆,故云“小人溺于水”。
○“君子溺于口”者,言卿大夫之君子,以口伤人,而致怨恨,遂被覆没,亦如溺于水,不能自治也。
○“大人溺于民”者,大人,谓人君也。由君在上陵虐下民,则人众离叛,君无所尊,故“溺于民”也。“皆在其所亵也”者,言小人、君子、大人等所以被没溺者,皆在于亵慢,而不能敬慎,故致溺也。
○“夫水近于人而溺人”者,释上三事所以致溺也。此说水溺所由也。水若远于民,则人不没溺,但由水近人,则人得用之沐浴,而日日狎习,不复畏惧,或泳之,或游之,无有诫忌。至于洪波浪起,亦犹习以为常,故致覆溺也。
○“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者,“德易狎”者,言有德之人,初时学其近者、浅者,谓言可得,是易可亲狎。至大者、远者,莫测其理,是难可亲也。初时易狎,是易也。终则难亲,是溺人也,故云“易以溺人”也。
○“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者,说德既竟,此还释溺口所由。费,惠也。口虚出言,而无实从之,是口惠也。口惠不难,失在烦数,故云“而烦”也。无以实言,是“易出”也。一出言,驷马追之不及,是“难悔”。必为物所憾,所以有祸。口费易出,难悔被害,是溺人也。
○“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者,此释溺民所由也。言下民之情,常自闭塞,不通人道,故云“闭于人”也。而用心鄙诈,故云“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以溺人”者,既闭塞人道,而有鄙诈,卒难告喻,故人君当敬以临之,庶其渐染。若又陵慢,则必怨畔,则国无民,君道便丧溺也。民处卑下,易可亵慢,终致怨畔,是“溺人”也。
○“《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者,伊尹戒大甲辞。言无得颠越其教命,以自覆败也。
○“若虞机张”者,虞,谓虞人。机,谓弩牙。言为政之道,如虞人射兽,先弩牙以张也。
○“往省括于厥度则释”者,谓己心往机间省视箭括,当于所射之度,乃释弦而发矢,故云“则释”。言为政之道,政教已陈,当以己心省此所施政教,合于群下,然后乃施之也。
○“《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胄起兵”者,此《尚书》篇名,傅说戒高宗之辞。口为荣辱之主。若出言不当,则被人所贱,故起羞辱也。甲胄,罚罪之器。若所罚不当,反被兵戎所害,故“甲胄起兵”也。
○“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者,衣裳在箧笥,当服之以行礼,不可妄与于人。惟所施干戈之事,当自省己身,不可妄加无罪,浪以害人。
○“《大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者,若水旱灾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亦可从移辟灾,是“可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