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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仁足以与之”者,以君有仁恩,足能赐与于下。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者,此作记之人以见周刑人守门,以祭末又何恩赐与刑人,故明之,云古者夏、殷之时,不使刑人守门。虽是贱人,所以得恩赐。

○“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者,既每言贱,明但是各守其职之人,能为四物,故云“四守”也。

○“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者,更广明贵有余分与至贱,为恩之深也。人君身尊,而尸又更尊,故言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