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父北面而事之”者,父则祭者之身,北面而事子行之尸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者,主人为欲孝敬己父,不许己尊而北面事子行,则凡为子者,岂得不自尊事其父乎!是见子事父之道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礼记正义·正义曰:如熊氏之意,此谓大夫以下,若公则袭亦不用袍。御纂诗义折中·第二十卷(43)御定康熙字典·诀□弓居○○圭君涓○矍(396)吕氏春秋集解·第三十卷(67)春秋左传正义·潢音黄。污音乌。潦音老。春秋左传注疏·卷六十(4)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666)周礼注疏·凌,力证反,字从冰,或力升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孙为王父尸”者,谓王父之孙行与王父作尸。 礼记正义·注“皆取”至“尊之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