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者,引古人之言证馂为美也。夫“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祭之有馂,即是克有终而礼犹盛,故云“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已,语辞也。
○“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者,又引古言证馂义也。言亦者,亦人馂尸之余,乃是人食尸余。而云“尸亦馂鬼神余”者,若王侯初荐毛血燔燎,是荐于鬼神。至荐熟时,尸乃食之,是尸馂鬼神之余。若大夫、士阴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后尸乃食,亦尸馂鬼神余,故并云“尸亦馂鬼神之余”也。
○“惠术也,可以观政矣”者,术,犹法也。尸馂鬼神之余,是施恩惠之术法,言为政之道,贵在于惠,可以观省人君之政教。能施恩惠者,即其政善,不能施恩惠者,则其政恶,故云“可以观政矣”。
○“臣馂君之余也”者,以君于庙中,事尸如君,则君为臣礼。君食尸余,是臣食君余,与大夫食君余相似,故云“臣馂君之余也”。诸侯之国有五大夫,此云六者,兼有采地助祭也。以下渐遍及下,示溥恩惠也。
○“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者,士庙中馂讫而起,所司各执其馔具以出庙户,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者,进,当为馂,谓有祭事之百官馂讫,各彻其器而乃去之。
○“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者,初君四人,次大夫六人,次士八人,是变以众,加之以两,是别贵贱之等。
○“而兴施惠之象也”者,兴,起也。其馂之礼,初馂贵而少,后馂贱而多,皆先上而后下。施惠之道亦当然,皆先贵后贱,故云“施惠之象”。
○“是故以四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者,谓馂之时君,与三卿以四簋之黍修整普遍也。所以用四簋多黍而馂者,欲见其恩惠修整遍于庙中。诸侯之祭有六簋,今云以四簋者,以二簋留为阳厌之祭,故以四簋而馂。簋有黍、稷,特云“黍”者,见其美,举黍,稷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