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魄也”者,鬼之盛也”者,是夫子答鬼之事言人形魄者,鬼之盛极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合鬼与神,教之至也”者,言人死,神上于天,鬼降于地,圣王合此鬼之与神以祭之,至教之致也,是圣王设教致合如此,故云“教之至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夏氏尚书详解·夏氏尚书详解(11)春秋公羊传注疏·注“贬加字”至“绝也”。春秋左传正义·量音良,又音亮,注同。春秋通训·春秋通训(1)仪礼注疏·注“苞者”至“为哀”。周礼注疏·释曰:云“盖高一丈,立乘也”者,人长八尺,盖弓有宇曲之减二尺,得不障人目也。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论葬下殇之事。“曾子问曰下殇土周”。礼记集说·礼记集说(259)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不知其所谓”者,宰我善问孔子:吾唯闻鬼神之名,不知此鬼神所谓何物为鬼神。 礼记正义·注“气谓”至“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