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荐俎”者,谓荐孰之时,荐其馈食之豆并牲体之俎。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序其礼乐,备其百官”者,进馈之前与神明而交,贵其诚敬。进馈之后,人事之盛,故序其礼乐,备其百官。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尚书注疏·卷十九(52)春秋公羊传注疏·佾,音逸。且夫,音扶,下“有夫”并注同。娄,力主反。春秋左传正义·阎,以廉反。程氏春秋或问·卷十(10)仪礼经传通解·仪礼经传通解(21)周礼订义·愚案自此至百物祭地示也(70)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经论命士以上事亲,异于命士以下之礼。读礼通考·卷一百二十(232)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漆漆者,容也,自反也”,谓容貌自反复而修正也。 礼记正义·“君子致其济济漆漆”者,言于此之时,君子、助祭之人致其济济漆漆宾客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