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后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祀之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王自为立七祀”者,前是为民所立,与众共之,四时常祀,及为群姓祷祀。其自为立者,王自祷祭,不知其当同是一神,为是别更立七祀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左传注疏·卷六十(157)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819)周礼注疏·注“杀牲”至“九俎”泰泉乡礼·泰泉乡礼(3)礼记正义·焄,许云反,香臭之气耳。蒿,许羔反。烝,之膺反。藨,表骄反,又皮表反。毛诗古音考·卷四(19)左传杜林合注·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杜与僖公八同盟赴以名林桓公卒齐乱明年孝公立】(28)春秋左传正义·螽音终。蚣,相容反。蝑,相鱼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经明天子以下立七祀、五祀之义。 礼记正义·“大夫立三祀”者,减诸侯司命、中霤,故为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