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母之丧,即位而免”。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为父丧,拜宾竟而即阼阶下位,又序东带绖,犹括发。若为母丧,至拜宾竟,即位时不复括发,以免代之。免以袭绖,至大敛乃成服也。所以异于父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本例·春秋本例(10)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1053)周礼注疏·注“六宫”至“妇礼”礼书纲目·卷八十五(87)礼记正义·注“澄酒”至“尚味”。群经音辨·老【鲁皓切】御纂春秋直解·第十二卷(32)春秋左传正义·守音狩,本或作狩,后放此,注同。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即位”至“变也”。 礼记正义·“吊者”至“拾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