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正义曰:君与大夫位尊,故坐者殊其贵贱。士既位下,故坐者等其尊卑,无所异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君之丧未小敛,为寄公、国宾出。大夫之丧未小敛,为君命出。士之丧,于大夫不,当敛而出。父母始死悲哀,非所尊不出也。出者,或至庭,或至门。国宾,聘大夫。不当敛,其来非敛时。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欲言内女,于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春秋左传正义·射音亦,一音夜。春秋穀梁传注疏·释曰:复发传者,葵丘会也,此则聘也,嫌异,故重发之。仪礼注疏·注“犹有”至“更也”。周礼注疏·卷十八礼记正义·并,必政反。左右攘辟。谓群臣陪位侍驾者。攘,却也;或者攘,古让字。礼记注疏·卷六十三(2)日讲四书解义·卷二十六(71)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命夫”至“者立”。 礼记正义·为寄,于伪反,下皆同,下注“为母”、“为其罢倦”皆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