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者,此明虽有同异,而又有相须也。胜,犹过也。若乐过和同而无礼,则流慢,无复尊卑之敬。若礼过殊隔而无和乐,则亲属离析,无复骨肉之爱。唯须礼乐兼有,所以为美。故《论语》云“礼之用,和为贵”,是也。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者,合情,谓乐也。乐和其内,是合情也。饰貌,谓礼也,礼以捡迹于外,是饰貌也。貌与心半,二者无偏,则是礼乐之事也。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者,义,宜也。等,阶级也。若行礼得其宜,则贵贱各有阶级矣。
○“乐胜则流,礼胜则离”者,此明虽有同异,而又有相须也。胜,犹过也。若乐过和同而无礼,则流慢,无复尊卑之敬。若礼过殊隔而无和乐,则亲属离析,无复骨肉之爱。唯须礼乐兼有,所以为美。故《论语》云“礼之用,和为贵”,是也。
○“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者,合情,谓乐也。乐和其内,是合情也。饰貌,谓礼也,礼以捡迹于外,是饰貌也。貌与心半,二者无偏,则是礼乐之事也。
○“礼义立,则贵贱等矣”者,义,宜也。等,阶级也。若行礼得其宜,则贵贱各有阶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