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论自有丧服亲族有疾患者养之法,各依文解之。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养有疾”者,谓养此亲属有疾者,不丧服,为巳先有丧服,养疾之时,不着巳之丧服,求生主吉,恶其凶故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左传事纬·左传事纬(9)春秋左传正义·为郑,于伪反。春秋左传注疏·卷六十(68)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730)周礼注疏·注“两犹”至“材物”日讲礼记解义·第六十四卷(51)礼记正义·“而郊喾”者,谓夏正建寅之月,祭感生之帝于南郊,以喾配也。段氏毛诗集解·段氏毛诗集解(28)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必免”至“成服”。 礼记正义·注“不丧”至“丧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