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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父母之丧偕”者,“偕”谓同月若同日死也。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先葬者不虞、祔”者,虽有同日月死,而不得同月葬,如《曾子问》篇中所言“葬先轻而后重”者,谓先葬母也。葬母既竟,不即虞祔,而更修葬父之礼也。所以不即虞祔者,虞祔稍饰,父丧在殡,故未忍为虞祔也。

○“待后事”者,“后事”谓葬父也。葬母竟,不即虞祔,待葬父竟,先虞父,乃虞母,所谓“祭先重而后轻”也。

○“其葬,服斩衰”者,言父母俱丧而犹服斩者,从重也。虽葬母亦服斩衰葬之,以其父未葬,亦不得变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