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注“泰用”至“无足”。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以《考工记》云:“有虞氏尚陶。”《檀弓》又云:“有虞氏瓦棺。”故知泰尊用瓦也。 爵,夏后氏以盏,殷以斝,周以爵。斝,画禾嫁也。《诗》曰:“洗爵奠斝。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礼记集说·礼记集说(254)唐韵正·唐韵正(42)夏氏尚书详解·夏氏尚书详解(22)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即昭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是也。春秋左传正义·员音云。)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御,进也。言次当行。)春秋通训·春秋通训(12)仪礼注疏·注“哀次”。周礼注疏·殷,音隐。不队,直类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山罍,夏后氏之尊也”者,罍为云雷也,画为山云之形也。 礼记正义·“殷以斝”者,殷亦爵形而画为禾嫁,故名斝,斝,嫁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