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注“鬼神”至“德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以经云“顺于鬼神”,先王制礼,所以能顺鬼神者,以鬼神是有德之人,死乃祀为鬼神。礼既合于人心,故得顺于鬼神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管窥·春秋管窥(17)仪礼注疏·释曰:以其左、右及中,故三者皆三祭,非谓一处有三祭。周礼注疏·注“兴”至“鸾车”礼记正义·封,依注音窆,彼验反,下同。礼记纂言·司空执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泽时四时量地逺近兴事任力【度度上如字下大洛切沮将虑切】论语集注·论语集注(15)马氏文通·5“半”是数词,与“上”“下”等不同。春秋公羊传注疏·注“夷狄”至“极始也”。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鬼神弗飨”者,此是不顺鬼神也。 礼记正义·“故必”至“节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