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大夫”至“行事”。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以大夫、士有殷事在君所之时,则在家之朝夕之奠有阙,若朝夕恒在君所之时,则在家朝夕之奠亦阙。奠不可废,其大夫尊,故遣室老摄行其事;士卑,则子孙摄行其事。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尚书埤传·尚书埤传(21)春秋公羊传注疏·注“为军”至“官也”。春秋左传正义·卒,子忽反,下及注皆同。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厄,地险不便车。春秋集义·春秋集义(58)仪礼注疏·注“士之属吏也”。周礼注疏删翼·周礼注疏删翼(47)礼记正义·注“棜斯”至“高三寸”。表记集传·表记集传(17)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其哀杂,主于君”。 礼记正义·注云“大夫”至“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