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正义曰:所以既葬除者,婿于女未有期之恩,女于婿未有三年之恩。以婿服齐衰,故知女服斩衰。
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与?”怪时有之。
○与音余,下“礼”与同。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尊喻卑也。神虽多,犹一一祭之。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伪犹假也。举兵以迁庙主行,无则主命。为假主,非也。
○亟,徐起吏反。丧之二孤,则昔者灵公适鲁,遭季桓子之丧,卫君请吊。哀公辞,不得命。公为主,客入吊。康子立于门右,北面。公揖让,升自东阶,西乡。客升自西阶吊,公拜兴哭,康子拜稽颡于位。有司弗辩也。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过也。”辩犹正也。若康子者,君吊其臣之礼也。邻国之君吊,君为之主,主人拜稽颡,非也,当哭踊而巳。灵公先桓子以鲁哀公二年夏卒,桓子以三年秋卒,是出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