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注“乡射”至“侯中”。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正义曰:引之者,证“中”为身也,故《仪礼 乡射记》曰:“乡侯五十弓,弓长六尺”,谓乡射去射处五十步,一步料二寸,以为侯中,则侯中方一丈,“中”谓身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左传事纬·左传事纬(43)春秋左传正义·挟音协。辀,张留反。春秋左传注疏·卷六十(102)五礼通考·卷二百六十二(764)周礼注疏·“七曰听卖买以质剂”者,质剂谓券书。有人争事者,则以质剂听之。日讲礼记解义·第六十四卷(85)礼记正义·放,方往反。段氏毛诗集解·段氏毛诗集解(62)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注“谓久”至“利是”。 礼记正义·注“举之”至“键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