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正义曰:经直云“班邑于从者”,郑知“以惧居者”,见下柳庄云“如皆从,则孰守社稷”,为居者而言,明知献公欲惧居者也。故《左传》云“献公反国,使人责大叔仪”是也。知“献公以鲁襄公十四年出奔齐”者,案襄十四年《左传》云,卫献公戒孙文子、宁惠子食。二子皆朝服而朝,日旰不召。公射鸿于囿,二子从之,公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故攻公,公出奔齐。二十六年传云,宁惠子之子宁喜以父言攻孙氏而纳卫侯,二十六年复归于卫。是献公以鲁襄公十四年出奔,二十六年复归于卫也。
卫有大史曰柳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革,急也。
○革本又作亟,居力反,注同。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急吊贤者。不释服而往,遂以襚之。脱君祭服以襚臣,亲贤也。所以此襚之者,以其不用袭也,凡襚以敛。
○襚音遂。脱,本亦作说,又作税,同,他活反。与之邑裘氏与县潘氏,书而纳诸棺曰:“世世万子孙无变也。”所以厚贤也。裘、县潘,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