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正义曰:此《王制》文。引之者,证不自使也。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礼记正义》 序 卷一 曲礼上第一 ○“七十曰老,而传”者,六十至老境而未全老,七十其老已至,故言老也。既年已老,则传徙家事,付委子孙,不复指使也。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集传释义大成·卷十二(3)仪礼注疏·注“尊南”至“便也”。周礼订义·吕氏曰师言贤而不言道身即道也莫重于儒莫尊于道至于师而二名皆不至焉师之任易乎哉(21)礼记正义·正义曰:恐迎猫虎之身,故云迎其神而祭之。读礼通考·卷一百二十(117)康熙字典·康熙字典(132)尚书正义·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3)春秋公羊传注疏·谲,古穴反。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明人幼而从学,至于成德,终始之行,皆遵礼制,各随文解之。 礼记正义·注“传家”至“之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