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古籍
首页 经典 儒藏·儒学经典 周礼注疏·注“谓所”至“…

周礼注疏·注“谓所”至“财物”

《周礼注疏》

●周礼正义序 (唐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弘文馆学士臣贾公彦等奉敕撰)

○释曰:此谓诸侯来朝觐,礼毕,每国于庙贡国所有,行三享之礼。诸侯以玉币致享,既讫,其庭实之物,则小宗伯受之以东,故云“受其将币之赍”也。

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有司,大祝也。王出军,必先有事于社及迁庙,而以其主行。社主曰军社,迁主曰祖。《春秋传》曰:“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曾子问》曰:“天子巡守,以迁庙主行,载于齐车,言必有尊也。”《书》曰:“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社之主盖用石为之。奉谓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