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注“祸灾”至“之道”
○释曰:“祸玄谓遭水火”,郑知义然者,以上下文验之,此祸灾当水火,故引水火二事为证也。案庄十一年秋,宋大水,鲁人使吊之。传例,雨三日已上为淫。“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事见《礼记 杂记》。云“亦相吊之道”者,谓亦如鲁庄公吊宋事也。
以礻会礼哀围败,(同盟者合会财货,以更其所丧。《春秋》襄三十年冬,会于澶渊,宋灾故,是其类。
[疏]注“祸灾”至“之道”
○释曰:“祸玄谓遭水火”,郑知义然者,以上下文验之,此祸灾当水火,故引水火二事为证也。案庄十一年秋,宋大水,鲁人使吊之。传例,雨三日已上为淫。“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事见《礼记 杂记》。云“亦相吊之道”者,谓亦如鲁庄公吊宋事也。
以礻会礼哀围败,(同盟者合会财货,以更其所丧。《春秋》襄三十年冬,会于澶渊,宋灾故,是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