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注疏》
[疏]注“良当”至“缣帛”
○释曰:郑破良为苦者,以其典丝、典授丝,使外内工所造缣帛之等,良者入典妇功,以共王及后之用,故典直有苦者,而无良者,明典丝亦不得有良者,故破良为苦。必从苦者,见《典妇功》有良苦之字,故破从苦,苦即粗者也。先郑言“良功,丝功,缣帛”者,先郑之意以为丝功为良,功为,故不破良为苦。玄既不从,引之在下者,亦得为一义故也。
凡祭祀,共黼画组就之物。(以给衣服冕旒及依盥巾之属。白与黑谓之黼。采色一成曰就。
[疏]注“良当”至“缣帛”
○释曰:郑破良为苦者,以其典丝、典授丝,使外内工所造缣帛之等,良者入典妇功,以共王及后之用,故典直有苦者,而无良者,明典丝亦不得有良者,故破良为苦。必从苦者,见《典妇功》有良苦之字,故破从苦,苦即粗者也。先郑言“良功,丝功,缣帛”者,先郑之意以为丝功为良,功为,故不破良为苦。玄既不从,引之在下者,亦得为一义故也。
凡祭祀,共黼画组就之物。(以给衣服冕旒及依盥巾之属。白与黑谓之黼。采色一成曰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