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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注疏·注“道犹”至“有别”。

《仪礼注疏》

●卷一士冠礼第一 《仪礼疏》序

○释曰:云“谓弟之妻为妇者,卑远之,故谓之妇”者,使下同子妻,则本无妇名,假与子妻同远之也。云“嫂者尊严之称,是嫂亦可谓之母乎”者,此因弟妻名为妇,以致斯问,言不可也。云“嫂犹叟也,叟,老人称也”者,叟有两号:若孔注《尚书》“西蜀叟”,叟是顽愚之恶称;若《左氏传》云“赵叟在后”,叟是老人之善名。是以名为嫂,嫂妇人之老,称故云老人之称。云“是为序男女之别尔”者,谓不名兄妻为母,是次序昭穆之别也。云“若己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己,则是乱昭穆之序也”者,此解不得之意,何者?以弟妻为妇,即以兄妻为母,而以母服服兄妻,又以妇服服弟妻,又使妻以舅服服夫之兄,又使兄妻以子服服己夫之弟,则兄弟反为父子,乱昭穆之次序,故不得以兄妻为母者也。故圣人深塞乱源,使兄弟之妻本无母妇之名,不相为服也。引《大传》者,云“同姓从宗合族属”者,谓大宗子同是正姓,姬姜之类属聚也,合聚族人于宗子之家,在堂上行食燕之礼,即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是也。又云“异姓主名治际会”者,主名谓母与妇之名。治,正也。际,接也。以母妇正接之会聚,则宗子之妻食燕族人之妇于房是也。云“名著而男女有别”者,谓母妇之名明著,则男女各有分别而无淫乱也。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子,谓庶子。)

[疏]注“子谓庶子”。

○释曰:大夫为此八者本期,今以为士,故降至大功,亦为重出此文,故次在此也。云“子谓庶子”者,若长子在《斩章》,故谓庶子也。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尊同,谓亦为大夫者。亲服,期。)

[疏]注“尊同”至“服期”。

○释曰:尊同谓亦为大夫者,经言大夫为之,明尊同,是亦为大夫也。云“亲服期”者,此八者并见《期章》是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

[疏]释曰:云“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者,此二人各自为母、妻,为昆弟服大功。此并受厌降,卑于自降,故次在自降人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