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释曰:上已二度记执玉行步之法。今又云“皇且行”,是别有人更记此执玉行法,故云“复记执玉异说”也。
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可也。(随入,不并行也。,犹代也。士物有宜,君子不以所无为礼,畜兽同类可以相代。古文作干。)
[疏]“凡庭”至“可也”。
○释曰:上已二度记执玉行步之法。今又云“皇且行”,是别有人更记此执玉行法,故云“复记执玉异说”也。
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可也。(随入,不并行也。,犹代也。士物有宜,君子不以所无为礼,畜兽同类可以相代。古文作干。)
[疏]“凡庭”至“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