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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礼注疏·释曰:自此尽“无乐”,论爵与乐恣意无数之事。

《仪礼注疏》

●卷一士冠礼第一 《仪礼疏》序

士也,有执膳爵者,有执散爵者。执膳爵者酌以进公,公不拜,受。执散爵者酌以之公,命所赐。所赐者兴受爵,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席下,席西。)

受赐爵者以爵就席坐,公卒爵,然后饮。(酬之礼,爵代举。今爵并行,嫌不代也。并行犹代者,明劝惠从尊者来。)

[疏]注“酬之”至“者来”。

○释曰:凡行酬之法,转爵递饮,今膳、散两有,宜得即饮,犹待公卒爵乃饮,犹代饮然。明惠从公来,嫌得即饮不代,故著嫌不卒爵然后饮,故曰嫌不代。

执膳爵者受公爵,酌,反奠之。(燕之欢在饮酒,成其意也。)

[疏]注“燕之”至“意也”。

○释曰:云“燕之欢在饮酒”者,谓安燕之欢,正在于饮酒,故受公爵者更酌,反奠于公所,拟公更赐爵,是其欢燕成之意也。

受赐者兴,授执散爵者。执散爵者乃酌行之。(与其所劝者。)

唯受于公者拜。卒爵者兴,以酬士于西阶上。士升。大夫不拜乃饮,实爵。(乃犹而也。)

[疏]注“乃犹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