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通考·卷一百二十二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五礼通考》 五礼通考目录礼类五【通礼之属】 卷首 吉礼一百二十二功臣配享 经传功臣配享 汉魏 晋宋齐梁陈 北魏北齐北周 隋唐五代 宋 辽金元 明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附释文互注礼部韵略(33)春秋公羊传注疏·解云:欲言不假言及,是外之意。春秋左传正义·巩,九勇反。韩厥为司马。韩万玄孙。春秋穀梁传注疏·释曰:复发传何?解前发例于夫人,今复发例于公,明其同义,以别尊卑之辞详略也。仪礼注疏·注“不以”至“无燕”。周礼注疏·与,音余。)礼记正义·正义曰:此一节论居丧得中礼之变,各依文解之。礼记纂言·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馂既食恒馂父没母存冢子御食群子妇佐馂如初防甘柔滑孺子馂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五礼通考·卷一百十七 五礼通考·卷一百二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