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水火之兆。
[疏]“遇水适火”。
○正义曰:服虔云:“兆南行适火。卜法横者为土,立者为木,邪向经者为金,背经者为火,因兆而细曲者为水。”
占诸史赵、史墨、史龟。皆晋史。史龟曰:“是谓沈阳,火阳得水,故沈。可以兴兵。兵,阴类也,故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姜,齐姓。子商,谓宋。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赵鞅,姓盈。宋,姓子。水盈坎乃行,子姓又得北方水位。
[疏]注“赵鞅”至“水位”。
○正义曰:《秦本纪》秦,伯翳之后,为嬴姓也。《赵世家》云:“赵氏之先,与秦同祖。其伯翳后世为盈泄蜚廉,有子二人:一曰恶来,其后为秦;一曰季胜,其后为赵。今卜赵鞅伐宋,故以嬴子二姓为占也。
名位敌,不可干也。二水俱盛,故言“不可干”。炎帝为火师,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既盈而得水位,故为如川之满,不可冯游,言其波流盛。
○游音由。冯,皮冰反。郑方有罪,不可救也。郑以嬖宠伐人,故以为有罪。救郑则不吉,不知其他。”救郑,则当伐宋,故不吉也。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干》下《坤》上,《泰》。之《需》,《干》下《坎》上,《需》。《泰》六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