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絻者始发丧之服”。
○正义曰:《士丧礼》:“既小敛,主人括发袒,众主人免于房。”郑玄云:“括发者,去笄𫄥而紒也。众主人免者,齐衰将袒,以免代冠。冠,服之尤尊,不以袒也。”又《奔丧之礼》:“至于家,入门哭尽哀,括发袒。自齐衰以下,入门哭尽哀,免麻于序东。”如彼礼文,则主人当括发,齐衰以下乃免。此“大子絻”者,礼,不至丧所,不括发,故以絻代之耳。灵公以四月卒,今以六月而大子絻,故云:絻,始发丧之服也。远道不临丧者,不得括发,故始发丧服絻也。郑玄注《士丧礼》云:“免之制未闻,旧说以为如冠状,广一寸。《丧服小记》曰:‘斩衰括发以麻,免而以布。’此用麻布为之,状如今之著㡎头矣。自项中而前交于额上,郤绕紒也。”
八人衰绖,伪自卫逆者,欲为卫人逆,故衰绖成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