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楚欲”至“师还”。
○正义曰:服虔云:“蔡使楚进疆于故江国与汝水之间。”其意言蔡割地以赂楚也。杜不然者,以昭七年传甲无宇云:“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所以封汝”;哀十七年传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则楚于文王之时,其竟巳至汝水,宁于此役,蔡始令楚进疆于江、汝之间也?且汝水、江国,不可共文。故杜以为楚使蔡徙其国都于江北、汝水之南,目择疆宇。欲令迁都近楚,为楚属国。蔡人冀令楚去,心虽不肯,权宜许之。楚还之后,蔡更自议:巳与楚恶,不如事吴。故请迁于吴,以吴为援。
蔡于是乎请迁于吴。楚既还,蔡人更叛楚就吴,为明年蔡迁州来传。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槜李,在定十四年。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大湖中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