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盗谓”至“繁弱”。
○正义曰:传言“阳虎取宝玉、大弓以出”,是盗谓阳虎也。《公羊传》曰:“盗者孰谓?谓阳虎也。阳虎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宰,则微者也,恶乎得国宝而窃之?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其说将杀季氏,亦与《左传》大同。《春秋》之例,再命之卿始得名氏书经。阳虎,季氏家臣,以贱,名氏不见,故书曰“盗”。盗者,贱人之称也。此宝玉、大弓必是国之重宝,历世掌之,故自刘歆以来,说《左氏》者皆以为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成王所以分鲁公也。《公羊传》曰:“宝者何?璋制白,弓绣质,龟青纯。”彼不知鲁有先王分器,缪为言耳。且所盗无龟,知其并是妄也。
【传】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门于阳州。(攻其门。)士皆坐列,(言无斗志。)曰:“颜高之弓六钧。”(颜高,鲁人。三十斤为钧,六钧,百八十斤。古称重,故以为异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