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八 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2026年6月20日 阅读 0 儒藏·儒学经典 ☆ 收藏 A-AA+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经】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 同类推荐 · 儒藏·儒学经典春秋左传正义·贿,呼罪反。春秋集传辨疑·春秋集传辨疑(4)仪礼注疏·注“横载”至“俎同”。周礼订义·吕氏曰师言贤而不言道身即道也莫重于儒莫尊于道至于师而二名皆不至焉师之任易乎哉(9)礼记正义·正义曰:引之者,证小宗伯既有告事,王皮弁听之是也。读礼通考·卷一百二十(104)康熙字典·康熙字典(119)尚书正义·卷十二 洪范第六(4)查看更多「儒藏·儒学经典」» ‹ 春秋左传正义·蓺音艺。令,力呈反。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春秋左传正义·孛音佩,一音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