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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注“夫易”至“之饰”。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正义曰:惠伯指论此卦而言夫《易》,非是漫言《易》,故知夫《易》犹言此《易》,谓此“黄裳元吉”之《易》卦也。险谓危险,言此卦不可以占危险之事。心疑南蒯事险,故问将何事也,且可为下之饰也,欲令南蒯从下之饰为共。

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参美尽备,吉可如筮。

○参,七南反,又音三。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有阙,谓不参成。将适费,饮乡人酒。南蒯自其家迁适费。

○饮,于鸩反。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言南蒯在费,欲为乱,如杞生于园圃,非宜也。杞,世所谓枸杞也。

○圃,布古反。杞音纪。枸音苟,本又作狗。从我者子乎,子,男子之通称。言从己可不失今之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