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识其枚数”。
○正义曰:十八年传云“以板数阖”。枚谓马挝,以马枚数门扇之板。此云“识其枚数”,枚谓门扇之板。彼时数得其数,则二枚不同。今人数物,犹云一枚、二枚也。
其可以与于此乎?公曰:“子为晋君也。”对曰:“臣为隶新。言但为仆隶尚新耳。
[疏]“识其枚数”。
○正义曰:十八年传云“以板数阖”。枚谓马挝,以马枚数门扇之板。此云“识其枚数”,枚谓门扇之板。彼时数得其数,则二枚不同。今人数物,犹云一枚、二枚也。
其可以与于此乎?公曰:“子为晋君也。”对曰:“臣为隶新。言但为仆隶尚新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