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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焉,于虔反。

《春秋左传正义》

目录 卷一 春秋序

舒庸人以楚师之败也,败于鄢陵。舒庸,东夷国人。道吴人围巢,伐驾,围厘、虺,巢、驾、厘、虺,楚四邑。

○道音导,下及注同。驾,如字;一音加。厘,力之反。虺,许鬼反。遂恃吴而不设备。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闰月,乙卯,晦,栾书、中行偃杀胥童。以其劫己故。

○橐,他洛反。民不与郤氏,胥童道君为乱,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厉公以私欲杀三郤,而三郤死不以无罪书。偃以家怨害胥童,而胥童受国讨文。明郤氏失民,胥童道乱,宜其为国戮。

[疏]注“厉公”至“国戮”。

○正义曰:厉公以私欲杀三郤,则三郤无罪,经应直云晋杀其大夫,不应称名也。又胥童为栾书、中行偃所杀,乃直是两下相杀,今经书二者并为国讨之文,故传解之。言民不与郤氏郤氏有罪也;胥童道君为乱,胥童有罪也,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以二者,据其死状,皆非国讨,故传正其二者之罪,解其并为国讨之意。刘炫云:“杜言三郤不以无罪书,正谓不书盗,书盗即无罪也。胥童之死,本非国家所杀,故特言‘胥童受国讨文’。其实传意并论郤氏受国讨,故云‘皆书曰晋杀其大夫’也。杜又云:‘郤氏失民,胥童道乱’,乃总释传,并言二者皆为国讨之意也。”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传在前年,经在今春,从告。)

庚申,晋弑其君州蒲。不称臣,君无道。

齐杀其大夫国佐。国武子也。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传例曰:以恶入也。彭城,宋邑,今彭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