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体解”至“惠也”。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宴礼,体解节折,升之于俎,即殽烝是也。其物解折,使皆可食,共食啖之,所以示慈惠也。其宴饮殽烝,其数无文若祭祀体解,案《特牲馈食礼》有九体:则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横脊七、长胁八、短胁九。此谓士礼也。若大夫礼,则十一体,加脡脊、代胁。其诸侯天子无文,或同十一。
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公谓诸侯。
[疏]注“公谓诸侯”。
○正义曰:五等诸侯总名为公,故云“公谓诸侯”。言诸侯亲来,则为之设享,又设燕也。厚用体荐,燕用折俎。若使卿来,虽为设享,仍用公之燕法,亦用折俎,是王室待宾之礼也。《周语》说此甚详:“王召士季曰:子弗闻乎?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享,则有殽烝。”今“叔父使士季实来”,“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尔”。“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于是乎有折俎”,“以示容合好”,“将安用全烝?”注《国语》者皆云,禘祭宗庙,郊祭天地,则有全其牲体而升于俎,谓之全烝。王公立饫,即享礼也。礼之立成者名为饫。半解其体而升于俎,谓之房烝。传言体荐,即房烝也。亲戚宴享,则宴享礼同,皆体解节折,乃升于俎,谓之殽烝。此传略而为文,犹是彼意,故注皆取彼解之。
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传言典礼之废久。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无传。再与文同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