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公孙敖如齐。传例曰:“始聘焉,礼也”。
【传】元年,春,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公孙敖,鲁大夫庆父之子。
○相,息亮反。)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者也。收子、葬子身也。
○见,贤遍反,下注“孤见”同。食音嗣,注同。难,乃旦反,又如字。供,俱用反。养,余亮反。)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丰下,盖面方。为八年公孙敖奔莒传。)
于是闰三月,非礼也。于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于今年三月置闰,盖时达历者所讥。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日月之行又有迟速,而必分为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有余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故言“归余于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