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疏]注“日中”至“不时”。
○正义曰:中者,谓日之长短与夜中分。故春秋二节,谓之春分、秋分也。《释例》曰:“春秋分而昼夜等,谓之日中。凡马,春分百草始繁,则牧于坰野;秋分农功始藏,水寒草枯,则皆还厩。此周典之制也。今春而作厩,已失民务,又违马节,故曰‘书,不时也’。”
“夏,郑人侵许”。凡师,有钟鼓曰伐,声其罪。无曰侵,钟鼓无声。轻曰袭。掩其不备。
[疏]注“日中”至“不时”。
○正义曰:中者,谓日之长短与夜中分。故春秋二节,谓之春分、秋分也。《释例》曰:“春秋分而昼夜等,谓之日中。凡马,春分百草始繁,则牧于坰野;秋分农功始藏,水寒草枯,则皆还厩。此周典之制也。今春而作厩,已失民务,又违马节,故曰‘书,不时也’。”
“夏,郑人侵许”。凡师,有钟鼓曰伐,声其罪。无曰侵,钟鼓无声。轻曰袭。掩其不备。